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青岛市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doc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青岛市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

青岛市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本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民政部、山东省民政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养老机构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第三条 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均应达到本标准要求。凡在本标准施行前建立的养老机构,应按本标准做好完善达标工作。 第二章 设置 第四条 养老机构的设置应符合本市的布局规划,选择临近人口相对密集的居民区且交通方便、环境安全、空气清新的卫生区域,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养老机构。 第五条 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应包括建筑、绿化、室外活动、停车和衣物晾晒等用地。房屋建筑密度不应大于30%,容积率不宜大于0.8%。新建机构绿地率应达到40%以上,改扩建机构绿地率达30%以上,人均拥有绿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第六条 养老机构的建筑朝向和间距要充分考虑日照要求,新建房舍尽量考虑南北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 第七条 养老机构内无障碍设施应适合老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需求,符合国家颁布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 第八条 老人居住建筑过厅应具备轮椅、担架回旋条件。老年人居住建筑和老年人公共建筑,应设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缓坡楼梯。 第九条 通过式走道两侧及老年人活动区域墙面应设置高度0.9米和0.65米,直径40-50毫米的圆杆横向扶手,扶手离墙表面间距40毫米。 第十条 老年人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应设“L”形安全扶手或“‖”形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L”形安全扶手,入盆一侧贴墙设安全扶手。老年人公共建筑的卫生间,宜临近休息厅,并应设便于轮椅回旋的前室,男女各设一具轮椅进出的厕位小间,男卫生间应设一具立式小便器。 第十一条 老年人居住建筑的起居室或卧室应设封闭式阳台,阳台净深度不宜小于1.5米,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1米。供老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屋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米;出平台的屋顶突出物,其高度不应小于0.6米。 第十二条 老年人建筑内部墙体阳角部位,宜做成圆角或切角,且在1.8米高度以下做与墙体粉刷齐平的护角。老年人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过道、楼梯踏步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界限鲜明。 第十三条 养老机构用房在四层楼(含)以上的,应至少设置一部电梯。电梯厅及轿厢尺度必须保证轮椅和急救担架进出方便。电梯速度宜选用慢速度,梯门宜采用慢关闭,并内装电视监控系统。 第十四条 每个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低于50张;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宜分点设置。养老机构单床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 第十五条 养老机构要建有居室、食堂、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排污设施;配备必要的水、电、供暖、降温及安全设施设备;宜配备供电部低于24小时的不间断应急电源;公共场所应建有卫生设施,安装可供老人使用的通讯设备及紧急呼叫设备。 第十六条 养老机构的居室要通风、明亮、整洁、安全,窗地比不低于1:9。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多人间使用面积每张床位不少于5平方米。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设置的医务室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有常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物资。不设医务室的养老机构,必须与就近的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保障老人医疗和急救需求。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的各类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维修保养、更新改造,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九条 环境安静、安全、清洁。室外活动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公共区域有明显标志,方便识别。 第三章 服务 第二十条 生活照料服务。 为入住的老人提供持续性照顾,确保老人享有舒适、清洁、安全的日常生活。服务范围包括:个人卫生清洁、穿衣、修饰、饮食、入厕、口腔清洁、皮肤清洁护理、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知道并记录备案每位老人姓名、个人生活照料的重点需求、个人爱好以及疾病、家庭、使用药品治疗、精神心理等情况。 (一)自理老人护理服务 1、每天清洁居室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室内应无害虫,空气无异味。 2、保持老人服装干净得体,并定期换洗,春、秋、冬季每周至少一次,夏季经常换洗。 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4、每半月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保持床铺清洁。 5、夏季每周至少洗澡两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一次。 6、督促老人洗头、理发、剃须、修剪指(趾)甲。 7、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二)半自理老人护理服务 半自理老人(半失能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xiayutian8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