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4.9.25)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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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4.9.25)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高频考点:非法经营罪每日一练(2014.9.25)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 【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第32条)。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选项A错。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第128条);选项C正确。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由此,选项C错误。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选项D错误。故本题只有C项符合规定。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共同抵押权、共同保证的关系 【答案解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5条第2、3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A、B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应当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C正确。但是,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向甲公司追偿,向债务人甲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 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涉及非单纯个人私益事项,故A、B、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4、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追认   B.甲有权撤销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D.丙有权撤销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乙的行为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A正确应选。 丙欺诈乙购买劣质手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本人自然享有享有撤销权,B应选。 乙从事的是代理行为,在遭受欺诈时有权以本人名义实施撤销,C应选。 丙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并诱骗乙高价采购,属于恶意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48条,不享有撤销权,D不选。 5、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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