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法制定之必要性探析.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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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法制定之必要性探析.doc

中国图书馆法制定之必要性探析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图书馆方面的制度和行政法规,尤其是2012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为图书馆法的制定和颁布带来了曙光。加快制定中国图书馆法是发展中国图书馆事业、建立文化强国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图书馆法;制定;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2-0207-02   一、中国当代有关图书馆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务院(国务院前身)便颁布了《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和《征集革命文物令》(1950年)等法令。1955年文化部颁布了《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样本办法》和《关于改进公共图书馆工作批示》,并抄发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图书馆工作的规程》[1] ,逐步形成了国务院领导下的文化部归口行政管辖公共图书馆的机制。1957年国务院颁布《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体现了政府协调图书馆事业、业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法权理念。   鉴于高校图书馆的特殊地位,教育部早在1956年就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试行条例(草案)》,1981年又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1987年7月国家教委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2002年将之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虽然中国高校图书馆系统在行政法规上已先行迈出了一步,但人们仍在期待更具全面的指导和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图书馆法》的诞生 [2] 。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文化部就于1982年颁布了《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1990年文化部便开始启动《公共图书馆条例》的起草工作,并征求了图书馆和有关部委意见。形成草案后,还在内部进行了审议,后由于机构改革和意见分歧等原因而搁置。   1996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如《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1996);《北京市图书馆条例》(2002);以及稍晚的《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2008)和《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2009)等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出台和实施,进一步丰富了图书馆立法工作的经验,为制定国家的《公共图书馆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已经明确把“抓紧研究制定图书馆法”作为“十一五”时期加强文化立法的重点工作。   中国图书馆学会在业界和学界也积极推进了立法研究,并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行业自律规范,如2005年受文化部委托主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标准》,于2008年颁布执行[4] 。   2012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公布,这是中国图书馆法发展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   二、中国图书馆立法问题基本评价   1.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传统文化在中国具有持久的影响力。藏书楼制度及其法制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有两千多年历史,无论是民国图书馆,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在继承数千年华夏文明和传统文化方面都有广泛的共识,对图书馆的社会存在价值没有疑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百业待兴,国家虽然没有来得及为图书馆立法,但扶持图书馆事业的大政方针行政法规并没有忽视图书馆的存在价值,客观地说,只有在新中国成立后,图书馆事业才得到最广泛的普及,公民享有前所未有的图书馆利用权利。   3.由于政治原因,“文化大革命”(1966—1976)十年中,对许多图书馆的封存,显然是违背图书馆自身发展规律的行政行为,这是宪法未得到维护、贯彻、执行的后果之一,并非有图书馆法就能避免的 。可见,立法固然重要,护法执法更不可缺。   4.1978年改革开放后,“依法治国”是一项基本国策,急需立法的部门、行业很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近400部法律[5] ,但图书馆事业并未因没有立法而止步不前,中国图书馆事业在许多方面取得了跨越式的进展,一直是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的。如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图书馆学会恢复在国际图联的活动,一直跟随国际图书馆界的必威体育精装版发展;把国家图书馆建设工程纳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支持图书馆在网络化、现代化方面的发展等,都体现了国家在图书馆事业方面的关注。   5.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目前全国各类图书馆已达37万个,藏书40多亿册,建国以来一直没有一部《图书馆法》,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法权随着各种法规的出台,一直处于被限制、被挤压的状态,而图书馆界所代表的公民信息公平获取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图书馆员在工作中也存在无法可依的困境,这也是图书馆界迫切希望有一部《图书馆法》的原由。鉴于公共图书馆的紧迫性及避免分岐,先行制定一部《图书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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