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通知.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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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关于社保基数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 2 二、 年报通知 5 三、 企业年报办理流程 11 四、 企业年报时间安排表 13 五、 企业年报表格填报说明 41 六、 表格下载(参保单位可复制下列表格自行编辑) 44 七、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开通指南 47 关于社保基数调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核定(以下简称年报)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年报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对年报工作作如下总体安排,请各参保单位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申报方式的调整变化。 1、实行“据实申报,统一规范”的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均按本单位职工2011年度月均实得收入上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统一调整,将缴费基数低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调整为60%,将缴费基数高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调整为300%。 2、采取错开时间分流申报的做法。为有效解决参保单位现场确认拥挤排队的问题,市直参保单位实行错时分流的现场确认方式。各参保单位请务必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潍坊市直企业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报”查询获取本单位的现场确认时间,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到社保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等待排队和麻烦。规模以上企业、绿色通道企业、档案托管机构、其他企业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企业年报时间安排表”。 3、不再采取U盘传递数据的做法。为有效避免U盘传递数据对社保网络的病毒威胁,根据省社保局关于社保业务办理和市政府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总体要求,各参保单位应尽量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理,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此,今年社保中心不再通过U盘向参保单位导出年报数据,不再通过U盘接收参保单位申报的数据。 对于参保人数较少、没有能力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企业,可登陆潍坊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首页, 点击“潍坊市直企业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年报”下载年报汇总表和年报明细表表样,按照要求自行完成表格制作和打印,并确保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职工基本信息和其他填报事项的准确性,以免数据错误导致社保程序不能接收,造成企业来回跑腿的现象。同时,企业还需向社保中心提供电子版的年报数据。对于电子版数据的生成,相关单位可到潍坊市社保中心三楼305房间自行录入,自行录入的时间以网上公布的企业现场审核确认的时间为准,要求录入的数据与企业自己制作的明细表上的数据一致。对于职工个人编号不清楚的参保单位,可登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关于调整核定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一)2012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标准,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为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2012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选择。 (三)2012年度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2012年3月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住房补贴)作为划入基数。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个人帐户划入比例,按照潍政发[20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应加强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单位、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才能按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原由财政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县市区,应尽快改由单位缴费。 (五)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按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5%筹集,由单位承担。 (六)大额医疗保险费由单位或个人承担,按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筹集,由用人单位于2012年4月底前一次性按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范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经单位申请,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个医疗年度初始之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帐户中一次性扣缴。 (七)调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2012医疗年度,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筹集标准为每人16540 元。 二、关于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方式 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继续实行“据实申报,统一规范”的申报方式。各参保单位均按本单位职工2011年度月均实得收入上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统一调整,将缴费基数低于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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