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法概念.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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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共23章428条)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1)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合同的形式 例如,卖方要约卖一批货物,买方以收下货物作为承诺,虽然买方一言未发,但如果双方都知道需要付款,那么共同履行的意图就存在了,事实推定合同因此成立。事实推定合同是简化交易手续、方便交易当事人的手段,使不具有严格形式要求的交易关系能成为合同,因而受法律保护。 又如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并未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延长租赁期限,但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依然接受租金,从双方的行为可以推断双方的合同依然有效. (2) 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在于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某电器公司新设分支机构,于2006年9月23日开业,在开业前对外发布开业酬宾广告宣传单,该宣传单上明确“康佳32#液晶一款2500元”。当日,郭某在该电器有限公司分店要求按2500元的价格购买康佳32#液晶彩电十台遭拒绝,郭某遂就上述意思表示于当日以函件形式告知该电器公司。2006年10月10日,郭某又向该电器公司发函要求履行合同,该公司未同意。郭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电器公司履行合同,向郭某交付康佳32#液晶彩电十台。 该广告内容具体明确,且电器公司对外发布该具体、详细、明码标价的广告单,正体现了电器公司欲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其行为有别于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故本案电器公司向郭某发放的商业广告在性质上应属要约。郭某在电器公司活动期限内且未标明限量的情况下根据该要约内容向电器公司承诺购买十台的行为,依法应成立合同,原告、电器公司双方均应依法履行成立的合同义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要取消要约,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行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 合同订立的程序 ——承诺 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效力在于使合同成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在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即采取达到主义。(大陆法系的传统),英美法系采用发信主义。 区别在于承诺通知在途风险的分配。 -----发信主义在途风险分配给要约人承担; -----到达主义在途风险分配给承诺人承担。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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