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际贸易术语.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二讲 国际贸易术语 导入案例 浙江某出口公司于2006年2月向美国出口500箱服装,每箱10套共5000套,每箱售价180美元,FOB上海,共90000美元,装运期为2月25日。该出口公司将货物运抵上海后,由设立在上海的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在上海港口吊装货物时不慎,有120箱服装浸水。上海办事处立即通知浙江出口公司并要求尽快补发120箱服装,否则无法按期装船。对于装货过程中的损失,买卖双方争执不下,请求仲裁。 分析 仲裁结果,浙江公司不能推卸交付给美商500箱服装的责任,货物吊装过程中未越过船舷,风险未发生转移,浸水损失应有浙江公司承担。那么仲裁结果的依据是什么呢,本章内容将给予解答。 先导案例 国外某公司(买方)与我国公司(卖方)签订一笔食品出口合同,交易条件为FOB大连,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随后,卖方受到买方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即备货,按期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向买方发出了装船通知。装船结束后半小时载货船舱出现火情,船长立即组织救火,先启用二氧化碳系统灭火,但效果不佳,发现该系统已失灵,只好使用消防水系统灭火,才将火熄灭。 经商检部门鉴定,该批货物因火灾和严重泡湿而完全丧失商业价值。卖方立即通知买方,征求处理意见。对方称,要重新备货装船,并声称将指示银行撤消已开出的信用证.卖方不同意,认为买方应支付货款.船方因货物已损毁,拒绝签发提单,并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赔偿。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与作用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常常要经过运输、装卸、存储等几个环节,最后才能达到进口商手中。在此交易货物过程中,有关上述责任由谁负责、手续由谁办理、费用由谁承担、风险如何划分,就成为买卖双方在谈判和签约时需要加以明确的重要内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关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都是通过交易中所采取的贸易术语来确定的。因此,在具体业务中要确定商品的价格,必须首先掌握各种贸易术语及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 一、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有关手续、费用及风险责任的划分和物权转移的界限。 在国际贸易中,将货物从一个国家运至另一个国家,作为商业交易中的一个环节,可能是要冒风险的。如果货物灭失或损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交货,则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感可能下降到引起诉讼的地步。因此人们采用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商品的价格,所以,有些人便把它当作单纯表示价格的用语,而称其为“价格术语”。 二、国际贸易术语的功能和作用 1.确定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 2.划分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的风险转移界限; 3.明确了运输方式和由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通关手续以及承担的费用; 4.规定了买卖双方交接的有关货运单证。 三、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若干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和解释。根据国际商界和多数国家的习惯做法,国际上一些具有影响的商业团体先后制定了有关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与规则,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部: 1.《1932 年华沙——牛津规则》 2.《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惯例 广义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 狭义的国际贸易惯例:国际组织或商业团体用书面形式为国际贸易术语和习惯做法所制定的定义、解释和规则 。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组织或权威机构为了减少贸易争端,规范贸易行为,在长期、大量的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国际贸易惯例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反复实践的习惯做法经过权威机构加以总结、编纂与解释,从而形成为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的约束力:不是法律,对买卖双方不具备强制作用,其约束力体现在: 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作用 国际惯例的适用时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 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那么这些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如果双方在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该项惯例,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我国的法律规定,凡中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合同没有排除的惯例,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惯例,经常反复试验遵守的惯例适用于合同。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编撰者: 由国际法协会(ILA)于1928年在波兰华沙根据英国相关判例制订

文档评论(0)

maxianhu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