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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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oc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全球信息化步伐加快,我国电子政务应用不断深入,其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对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系统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推动我国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我国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立法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9] 文献标识码:A   1 前言   电子政务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推广应用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是当代政府管理创新的主要方面。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电子政务的应用也不断深入,但是我国在该方面的立法存在较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对我国电子政务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分析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系统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推动我国电子政务持续、健康发展和促进我国信息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现状   从世界范围看,各主要发达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本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法规。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子政务发展起步较晚,其相应的立法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先后出台了一些与规范电子政务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与电子政务发展和建设的关系可归纳为4类:(1)计算机法,主要是有关计算机系统安全和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法律规范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如《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2)互联网法,主要是针对国际互联网的接入、安全、设施、经营以及主管部门等事项做出规定,如《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互联网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规定》等。(3)信息法,主要是有关政府信息化的法律和规章,如《北京市政务和公开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4)政务公开法,主要是对政府有关业务流程和政策制定、执行及结果的公开,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行政许可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   总体上说,我国电子政务立法还处于“无纲领性立法、无确定立法规则、无有效的立法评价及监督机制”的三无状态,现有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低,规章占大多数,至今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电子政务的纲领性立法以及明确的立法规则,更不用说评价及监督机制。   3 我国电子政务立法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电子政务应用步伐加快,其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现,越来越不利于电子政务的深入发展。   3.1 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电子商务上的法律属于单行法,分散立法的缺陷是其法律环境适用复杂,尤其我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使分散立法的缺陷更加突出,我国大多是部门立法,法律阶位低,缺少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冲突现象严重,导致电子政务的特征不明显,实施效果差。   3.2 电子政务标准立法亟待完善   我国暂时制定的《电子政务标准》,但它只是一个标准框架,可操作性和检验性较差,全国各省市电子政务建设还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各级政府信息化的起步时间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水平也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我国缺乏对电子政务建设标准的立法,在实践中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和传输协议。这就不容易互联互通,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形成“信息孤岛”现象,导致部门间协作性和安全可靠性较差,也不利于政府改进管理方式和提高行政效率。   3.3 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存在的问题   在电子政务实施过程中,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政府信息的供给存在着巨大差距,政府掌握了80%以上的信息,有很多信息不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利益权衡上都应公开但未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成为一种制度,造成政府信息获取困难,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浪费了信息资源,容易滋生腐败。   3.4 公民隐私权保护立法存在的问题   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收集、储存和利用信息时,容易侵犯公民个人利益。政务公开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将各自收集、储存及分析的信息公之于众,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将导致大量个人信息被公开,容易侵犯公民隐私权。   3.5 立法滞后制约电子政务发展   立法滞后的表现主要如下:许多亟待法律规范的事项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许多现有法律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不适应电子政务发展需要,有的与电子政务发展相抵触等等。   4 加快我国电子政务立法步伐的对策   完善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是电子政务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推动我国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要树立“立法先行”观念,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修订已有的相关法律,逐步建立电子政务相关法律的体系,从而促进我国电子政务的规范、健康发展。   4.1 加快电子政务基本法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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