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源材农产品加工厂企业标准.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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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市源材农产品加工厂企业标准

古交市源林农产品加工厂企业标准 Q/140100GYL001-2015 系 列 豆 面 2015-05-10发布 2015-05-30实施 古交市源材农产品加工厂 发布 Q/140100GYL001-2015 前 言 本标准制定时,主要参照GB1355《小麦粉》。 本标准由山西花果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花果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小平 赵彩仙 Q/140100GYL001-2015 系 列 豆 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系列豆面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豆、大豆、豌豆、小豆为主要原料,经筛拣、清洗、碾磨、包装而成的系列豆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是标志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1355 小麦粉 GB1352 大豆 GB/T10462 绿豆 GB/T10460 豌豆 Q/140100GYL001-2015 GB/T10461 小豆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食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可分为:绿豆面、豌豆面、大豆面、小豆面等。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大豆应符合GB1352的规定;绿豆应符合GB/T10462的规定;豌豆应符合GB/T10460的规定;小豆应符合GB/T10461的规定。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Q/140100GYL001-2015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味、口味 具有所有原料的豆香味,无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外 观 粉状。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14.5 灰分(以干基计)(%) ≤ 2.00 面筋质(以湿基计)(%) ≥ 20.0 含砂量 (%) ≤ 0.02 磁性金属物 g/kg ≤ 0.003 脂肪酸值(以湿基计) ≤ 80 粗细度 全部通过CQ20号筛。 4.4卫生指标 应符合GB2715的规定 Q/140100GYL001-2015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的检验 按GB/T5492规定的方法进行。 5.2理化指标的检验 按GB1355规定的方法进行。 5.3卫生指标的检验 按GB2715规定的方法进行。 5.4净含量的检验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时须经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气味、口味、水分、粗细度、灰分、净含量。 6.1.2型式检验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 产品投产时; Q/140100GYL001-2015 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动时; 停止生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项。 6.2组批与抽样 6.2.1组批 产品按同一工艺、同一生产日期、用同一批原料生产出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6.2.2抽样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净含量大于或等于5kg的:取平均样品5kg分成两份;净含量小于5kg的取样总重不少于5kg(取6个独立包装)分成二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留样备用。 6.3判定与复检规则 产品经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有一项不合格,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检验结果合格,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检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7.2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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