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贯彻“三重一大”制的实施细则(试行).docVIP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贯彻“三重一大”制的实施细则(试行).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贯彻“三重一大”制的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党委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0722号)和市科教党委《市科教党委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沪科教党2007309号)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三条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该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利正确行使,防止权利滥用。 第四条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坚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原则。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的酝酿、决策、执行等全过程,加强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建设,用制度和程序规范各项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凡涉及学校办学方向、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关系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组织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学校的发展战略,办学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学校的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和涉及人财物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4.学校党政机构及院、部、所、直属单位和校务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 5.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确定和调整; 6.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7.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的确定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8.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主要是校冠名权等); 9.学校国有资产的投资、配置和重大调整; 10.涉及学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 11.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事项范围 1.中层(包括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奖惩和校、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和确定; 2.全国、市级和区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3. 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奖励事项建议人选的推荐以及校级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励事项的确定; 4.向上级和校外其他单位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的确定; 5、校民主党派负责人人选的推荐; 6.校务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建议人选以及主要负责人的确定;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范围 1.基本建设规划、基本建设计划、房屋设施修缮计划的确定; 2、物资和设备采购计划、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确定; 3.国内外重大交流事项、合作办学项目的确定;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范围 1.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制订和修订; 3.未列入预算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支出和列入预算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费用的调整; 4.对外投资、合资、融资和还、贷款方案; (五)党委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这类事项应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或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或由三名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联名提出。 第三章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程序 第六条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要做到目标明确、过程完整、程序清晰,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为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应履行以下主要程序: (一)决策酝酿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决策之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校规章制度,经过充分的酝酿、沟通以及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认证。 1、调查研究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凡涉及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和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班子分管成员和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立项报告。 2

文档评论(0)

yuerang30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