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PT)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二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一节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 二、行政相对方 (一)行政相对方的概念、意义、特征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行政权力所针对的对象。 行政相对方的特征: 1 .行政管理中的被动性 2 .行政诉讼中的主动性 3 .社会生活中的广泛性 4 .法律规范中的确定性 (二)行政相对方的范围 1 .国家机关 2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3 .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第二节 国家行政机关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 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4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 5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 2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3 .国务院直属机构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的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一、行政机关以外行政主体的具体形态 (一)行政机构的概念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行政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行政权。但是,在诸多特定的情况下,行政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成为行政主体。 (二)行政机构的特征 1 .行政机构是一种行政组织。 2 .行政机构设立的法律根据,多为行政组织法,也有其他法律、法规。 3 .行政机构依法定授权,方能成为行政主体。 4 .行政机构通过法定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并不意味着其同时取得法律上的其他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依然不具有一般性法人资格和地位。 (三)行政机构成为行政主体的具体类型 1 .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 (四)其他社会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情形 1 .行政性公司。 二、被委托的组织和个人 (一)被委托组织的涵义 所谓被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主体委托,按照委托范围,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四节 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分类 1、学理上的一种分类: 业务类公务员:是指除政务类公务员以外的其它公务员。他们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其工作构成政府工作的基础。 特点:执行性;专业性;稳定性;相对独立性。 2、公务员法的职位类别 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的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并规定根据不同的职位类别设置其职务序列,从而对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进行了重新设计。 二、公务员的权利义务 (一)公务员的权利 4 .参加培训的权利。 5 .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二)公务员的义务 1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5 .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义务。 6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 7 .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义务。 8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公务员的责任 (一)身份处分 指公务员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公务或拒不接受工作安排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公务员身份的丧失。 (三)行政赔偿责任 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错、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职务行为给行政相对方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 * 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涵义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 1 .行政立法权。 2 .行政决策权。 3 .行政决定权。 4 .行政命令权。 5 .行政执行权。 6 .行政处罚权,包括行政处罚决定权和行政处罚执行权。 7 .行政强制执行权。 8 .行政司法权,包括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 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意义在于: 1 .是行政法治的需要。 2 .有利于正确实施行政行为。 3 .有利于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1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 2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 3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 6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1 .国务院 4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 .地方各级政府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县)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辖区及不设区的市,乡、民族乡和镇四级。 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省、自治区人

文档评论(0)

wyj1811613567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