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宰——社会监管体系反思教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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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被宰——监管体系反思 组员:ZQ、DYX、WX、WH、 LY、WX、CYW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 相关图片 大虾事件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他向北青报记者提供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其他一些宰客的事件汇总 十一黄金周刚刚过去,但这期间发生的坑消费者的事件却一再被爆出。 宰客 天坑 中秋国庆节期间,许多消费者反映从市场买回两只青蟹,每只青蟹的绳子达30多米,吸水占重20%。在宁海跃龙菜市场,所有的青蟹都绑绳。不绑绳的蟹需要预订,价格高出市场15到20元。 10月11日晚,某网友在微博发帖称,当天在无锡某酒店喝下午茶,结账时看账单,发现一个没有点的88元的杏干,便询问店员。答曰:这是你要的话梅。该网友称:一共上了10颗,每颗8.8元。  国庆期间彭女士到云南香格里拉游玩,听说别的地方霍山米斛卖40这里才卖20元,就买了一些打成粉,谁知道结账发现要18200!1万8购霍山米斛,20元是一克不是一斤,“我不晓得那么贵,晓得的话肯定不会要啊。”      康师傅私房牛肉面在苏州开业时,其售价高达108元一碗的“顶级弹牙嫩排面”曾引发市民的一片惊叹,被称为“天价牛肉面”。现在这道面竟然又涨价了,由原来的108元涨到298元。虽说这道面的分量也由之前的“单人份”变成了“双人份”,但若按人头计,其上涨的幅度还是达到了38%。 1 法律法规的完善   公然宰客的“38元大虾”事件,在媒体曝光、舆论高压下,迅速得到解决。回头看这起事件,有个情节耐人寻味,那就是“有麻烦找警察”民谚的难以奏效:事发时,游客发现被宰后选择了报警,但到场警官却称,事情管不了,这属于价格纠纷,他们没有执法权,并建议打工商部门电话,然后便走了。可因宰客引发的纠纷,相关警方真的无权处理吗?   所谓宰客,就是让顾客以远远超过其真实价值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由于此种交易明显的不公平性,往往同时伴随着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不足以逼迫顾客“就范”。宰客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还涉嫌侵犯了顾客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理应进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无论在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它均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据此,如果宰客行为数额超过了2000元,那涉事派出所不仅要查处,且应将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那如果数额未超过2000元呢?也有查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可见,对于宰客行为,无论是一般性治安违法,还是情节严重的犯罪,法律都赋予了派出所进行相应处理的职权,它也应该依法执法。 2 市场经济体制 毫无疑问,每件欺客宰客事件的始作俑者都无可避免地染有诚信缺失、见利忘义的问题。倘若监管不足、体制缺失、问责缺位,仅仅以道德维系旅游市场秩 序,必然陷入规则混乱、道德失守的危机。论语有云:“典守者不能辞其责耳”。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尽的 职责,欺客宰客事件频频发生,不法经营者自然难辞其咎,但是相关部门的管理缺失与混乱才是祸根。  其一,维权体系不健全。宰客现象频频出现,戳中了监管的“软肋”。此事件问责当地监管部门是必要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游客编制一张严密的法律防护网已迫在眉睫。 其二,市场监管不到位。游客遭遇“天价虾”,管理部门不能“睁眼瞎”,否则不仅游客权益受侵害,地方旅游形象也将受损。市场监管应该防患于未然,大力加强日常执法,而不是充当“马后炮”。 其三,监管部门无担当。打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监管。管理跟上了,旅游服务水平才能有所改善;反之,管理部门不作为、执法不力,必然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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