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岗前培训2015分析报告.ppt

  1. 1、本文档共3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护士岗前培训 ◇《护士条例》解读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护士行为规范、护士礼仪及服务规范 ◇《护士守则》 第一部分《护士条例》解读 《护士条例》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护士执业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 国务院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的有关护士的行政法规。 《护士条例》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并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节开始施行。共六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执业注册、权利与义务、医疗机构职责、法律责任、附则。 切入点: 一个出发点:立法宗旨 两个注意面:权利和义务 三个主体: 护士、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 四方面关键内容: 护士的权利;对护士执业行为的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护士的执业注册。 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 一、充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明确护士应当享有的权利,规定对优秀护士的表彰、 奖励措施,营造尊重护士、关爱护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按照卫生部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护士(第20条) (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三)加强护士管理 三、严格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通过细化护士的法定义务和执业规范,明确护士不履 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执业规范的法律责任,促使广大护 士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 第一章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一章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护士执业注册 注册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至少3年的护理、助产专业,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 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申请延续注册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 3、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第32条) 护士的义务 条例明确规定护士应当承担五方面的义务: 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三章16条) 这是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即合法性原则。这一原则涵盖了护士执业的基本要求,包含了护士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大量具体规范和应当履行的大量义务。 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约束,护士履行对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社会的义务。 护士的义务 二、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 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 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第17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条例》对护士急救义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立即通知”、 “先行抢救”、 “必要的紧急救护”的医疗义务。 因此,要求护士要加强学习,积累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临床抢救、复苏技术,提高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能力。 护士的义务 三、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第17条) 护士的义务 四、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18条) 由于医疗护理活动的特点,护士在工作中能够获悉病人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家族史以及个人的习惯、嗜好等隐私和秘密,护士应当保守这些个人的隐私和秘密。避免因泄露患者的隐私而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 护士的义务 五、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第19条) 护士的权利 一、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

文档评论(0)

武神赵子龙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