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项目电子报批文件标准规定-宁波市规划局.docVIP

宁波市建设项目电子报批文件标准规定-宁波市规划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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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项目电子报批文件标准规定-宁波市规划局.doc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的内容和要求,保障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指引。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统一规则的电子数据模式,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递的工作过程。 实行电子报建的建设工程,报建材料应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数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数据规则》)和《宁波市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计算办法》)的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许可证》审批电子报建要求与流程: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要求按《数据规则》对相关设计图件,包括总平面图和建筑单体设计图等进行规整处理。 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对施工图是否符合前期已批准设计方案予以初步确认后,出具项目规划复核工作联系单,并对图件加盖电子印章。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工作联系单和初步确认后的图件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电子图件是否符合《数据规则》的要求、规划指标是否准确、日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如核查通过,由中介服务机构出具“指标复核报告”和“日照分析报告”,并对图件加盖电子印章;如未通过,由中介服务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核查意见调整相关设计方案并履行前段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中介服务机构确认后的图件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如涉及规划指标和图件更改,需及时告知规划部门,由原中介服务机构重新核查,调整相关技术报告,以保证规划核查、施工图审查和部门审查所对应的设计图件相一致。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相关材料到规划行政服务窗口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受理后,进入《许可证》核发环节。 第三章 报建材料和方式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建材料主要为设计文件,包括CAD格式的方案设计图、JPG或其他格式的影像图件以及方案设计文本、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均要求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符合《数据规则》的电子文件。其他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至规划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纸质原件,窗口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复印进入规划业务办公系统。前阶段已录入的资料文件后续审批阶段不需重复提供。 相关资料文件中属于规划局发布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可提供相应的文件号,不需提供纸质原件。窗口工作人员输入相应的文件号录入规划业务办公系统。 申报材料参见规划行政服务窗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申报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单位或个人需提交《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报建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表一)中的1-7项材料;《许可证》阶段,需提交《一览表》中8-18项材料。 报建材料采用目录方式组织,放置在以建设项目名称命名的文档目录中。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按《数据规则》的要求进行命名和排布。 建设工程电子报建由规划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方便群众,规划局同时提供网上报送服务。建设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规划局网上报建系统,从网上报送设计文件,规划部门对设计图件是否符合电子报建要求进行初检。 第四章 附则 本指引的建设工程特指建筑工程,零星项目(包括500平方米以下临时建筑、外立面、门面装修、户外广告、小型公共设施等)可不进行电子报建。 本指引由宁波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 3 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 经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图和文本 7 视具体项目和方案申报的不同阶段,提供专家会审纪要、技术审查会纪要、初步设计会议纪要及初步设计批复等材料 8 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土地权属证明 各阶段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 11 经批准的市政工程方案图 1总平面地形图; 13 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4 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16 放验线成果资料 17 建设工程初验合格证 18 其他相关资料(如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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