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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投诉举报-培训课件.ppt
(五)居民楼热锅炉设置不合理(?住建) (六)黑烧烤摆摊占道经营(?城管) (七)路道违章搭建、天面违章搭建(?城管) (八)露天场所焚烧垃圾(?环保) (九)市政消火栓爆裂漏水、设置不合理影响交通(?水务) (十)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公安治安) (十一)在居民楼私有物业内堆放布料、木板等易燃物品. (不违反《消防法》,私有物业属于《物权法》范畴,无权干涉。 可通过社区或村居委协调解决) 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注意事项 1. 受理登记信息尽量完备 2. “三合一”违法行为界定、有奖举报 3.“ 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业务培训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逐步增强 社会背景: “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 2010—2013年 火灾隐患举报逐年攀升 75 18.48万 190 2013 102 21.14万 222 2012 64 6.32万 168 2011 查实 颁发奖金数额 举报投诉总数 年度 2011年—2013年举报投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法律法规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汕头市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120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公安部121号令)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各行业系统职责)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年度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予以立项;在审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 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水量、水压充足,信息畅通。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 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消防工作,由其设立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工负责。管辖范围不明确的,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第五条 森林、铁路、民航机场、港口(含渔业港口)以及在沿海、内河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民用船舶的消防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汕头市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系统职责)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考评。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合伙企业中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或者全体合伙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发展规划,建立、落实、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站)的装备;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扑救火灾;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六)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二)参与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三)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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