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实务 鲁捷第7章 7.1物业租赁管理概述7.2 物业租赁管理新.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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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物业租赁管理 物业租赁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和使用人委托,为其寻找承租人,并进行洽商、签约,以及签约后依据合同规范承租人行为、收缴租金、维护租赁物业等。 7.1 物业租赁管理概述 物业租赁就是物业所有者或经营者作为出租人,将物业使用权出让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定期收取一定数额租金的一种经营形式。 7.1.1 物业租赁关系的建立 1.物业租赁的主体 物业租赁的主体有出租人和承租人。 出租人是指把自己的物业交给他人使用的人,出租人可以是物业的产权人(业主),也可以是得到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物业使用人,或直接受业主委托的物业经营人。 承租人是指租赁关系中使用他人物业并支付租金的人。 房租是双方使用权交换的价格,是物业租赁的核心问题。 2.物业租赁的特征 (1)物业租赁的标的物是作为特定物的房屋。 (2)物业租赁关系是一种经济的契约关系 (3)租赁双方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责任人。 3.物业租赁关系建立的程序 (1)出租方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 (2)双方洽谈,达成租赁意向,协议租金。 (3)双方订立契约,申请办理租赁审核手续。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5)租赁审核经办人员查验有关证件,现场查勘。 (6)经办人员填写《房屋租赁审核登记表》,并签名盖章,由有关负责人或专人复核、审批。 (7)双方应收费标准交纳手续费,并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8)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规定向出租人交纳租金。 7.1.2 物业租赁关系的终止 1.物业租赁关系终止的条件 2.房屋租赁关系终止的几种情况 3.房屋租赁关系终止程序 1.物业租赁关系终止的条件 (1)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条件 (2)承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条件 1)承租人已经有了房屋,不需要再租房的; 2)承租全家迁离本市或承租人出国定居的、留学、探亲;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倒塌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房屋租赁关系终止的几种情况 (1)房屋租赁期限届满; (2)房屋拆迁; (3)出租房屋毁损; (4)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一方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强制解除合同; (5)房屋承租人死亡; (6)当事人一方违约。 3.房屋租赁关系终止程序 (1)要求终止的一方提出书面建议; (2)租赁双方经过磋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 (3)持协议书到房管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到签证机关备案。 7.2 物业租赁管理程序 物业租赁管理程序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和使用人的委托,在物业招租、合同签订、承租人管理、租赁物业维护等具体业务中的作业流程。 7.2.1 租赁物业的管理内容 1.物业租赁的基本条件 2.租金管理 3.租赁关系管理 4.衡量物业租赁经济效果的指标 1.物业租赁的基本条件 (1)物业出租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出租人是物业所有权人或是受托管理人,并持有房地产产权证或委托管理证件。 2)出租人若为物业开发经营企业或物业管理公司,还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出租人对所出租的物业应具有管理和修缮的能力。 1.物业租赁的基本条件 (2)物业承租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城镇居民承租者,必须具有物业属地常住户口,暂住人口则必须持有有关机关核发的暂住证。 2)单位承租公房,必须具有区、县级或市级政府批准的证明;单位承租私房,必须事先报房地产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批准。 3)承租人承租物业应以自住自用为主。 4)承租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5)承租人必须具备合理使用房屋和支付租金的能力。 1.物业租赁的基本条件 (3)出租的房屋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向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产权和使用权不清,或产权和使用权纠纷尚未处理完结的房屋不能出租; 2)自管房单位和私房业主出租的必须是自住、自用有余的房屋,私房业主不得一方面出租私有房屋,另一方面又租用享受福利性租金的公房。 3)结构安全,设备齐全,能够正常使用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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