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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前点睛材料.pdf.doc
2015 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点睛材料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及其计价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含义一: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含义二: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是一种有加价的工程价格。 二、工程造价相关概念 (一)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包括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动态投资除包括静态投资外,还 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有关税费、涨价预备费等。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第二节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二)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 1.全要素造价管理
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的集成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的核心是按照优先性的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 质量、安全、环保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 (一)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二)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三)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三、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原则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投资决策后,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第三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3)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⑥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 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⑦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4 年。 7)不予注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浏览一下即可) ⑥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5 年的; ⑦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⑧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3 年的; (1)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 1000 元以上、1 万 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一)资质等级标准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 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6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0 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 工作的经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帀 100 万元; (8)企业近 3 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人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三)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的续期申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 3 年。 3.资质证书的变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髙的资质等 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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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质的撤销和注销 1.撤销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资质:(浏览一下即可)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4)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一)业务承接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节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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