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派遣肯定论.docVIP

《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派遣肯定论.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派遣肯定论.doc

《劳动合同法》确立劳动派遣肯定论 ???? 内容摘要:劳动派遣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有存在的空间和必要。劳动派遣要否在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颇有争议。本文对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法律关系予以理顺,对《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劳动派遣予以探索,以期对劳动合同立法有所裨益。 ????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劳动派遣 法律关系 ???? 在劳动合同法起草之际,劳动派遣是否要规定,引起劳动法学界的激烈争论。本文从肯定的角度对劳动派遣进行探讨,并就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规定提出设想。 ???? 一、劳动派遣的产生及规定的必要性 ???? 自从John Atkinson等人于1984年所提出“劳动力市场弹性化”(labor market flexibility)/LMF)此名词后,劳动力派遣已成为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之新策略,尤其在企业处处讲究成本节省的今天,运用短期的派员工,日渐成为企业缩减劳务成本的方法,据估计,委用外派遣人力,可以为企业缩减每人15%的劳务成本。劳动力派遣是因经济不景气,产业结构改变,许多中小企业面临关厂歇业的危机,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除了雇佣一定的长期雇员外,以临时派遣的人员为填补工作缺口。据台湾劳委会曾经调查发现,1997年以后成立的公司,高达14.03%的事业单位采用人力派遣之劳工(联合报,2002)。而日本因泡沫经济的重击,也有八成以上公司使用人力派遣的劳工来减低成本,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公司,派遣劳工比率高达五成以上(经济日报,2002)。可见,如果采取短期劳动派遣的方式,既可减少企业的人事成本(包括福利措施,教育成本,环境障碍),还能使得企业弹性使用人力,增加企业的利润。对派遣员工而言,由于劳动派遣选择工作的自由度高、工作环境的转换性高及工作时间较有弹性,可满足很多人特殊生活规划的需要;对于一些就业的弱势群体比如无特殊技能、年龄偏大的再就业者,很难找到固定性的工作,劳动派遣可以帮助这些人就业;企业更多需要有本行业专门技能的员工,对于刚毕业的大中专及高中毕业的学生而言,很难在刚离开学校时找到稳定的工作,劳动派遣可以帮助他们获得一些工作的经验,将派遣工作作为一时之间无法获得经常性稳定工作时的过渡,为以后寻找稳定性工作打下基础。在当今,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所形成的失业,灵活就业方式的出现,都给劳动力派遣提供了空间。劳动力派遣虽然可以为企业降低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失业问题,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表现在:1、劳动不稳定性。劳动派遣只是短期的或临时的受派,欠缺雇佣的安定性,对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具有负面影响。若遇经济不景气,派遣业务量减少,可能导致受派人员生计受到威胁,也就是说受派人员处于劳动条件不稳定也较无保障的弱势地位。2、中间剥削抽取利益问题。劳动派遣业以营利为目的,要派单位将派遣劳动者的薪金交与劳动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扣除利润后,再支付工资给派遣劳动者,这中间有剥削之嫌。3、派遣劳动者与正职劳动者不公平待遇问题。受派劳动者往往从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受派单位给于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一般较正职劳动者的条件差,受派公司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受派单位也不可能将派遣劳动者视为其一份子,不愿给于关怀和投注心力。4、雇主责任不明问题。传统的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都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本身指挥监督劳动者为基础所构成的劳动关系。劳动派遣造成雇佣劳动与使用劳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发生的事故与纠纷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规范,当事方也约定不清,有可能产生无人负责状态,无法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5、工会的保障问题。派遣单位雇用的劳动者,其工作场所不确定且分散在各处,派遣劳动者之间很难相互熟悉,很难有凝聚力,更不用说组织工会了。在受派单位又是短期的工作,也很难加入受派单位的工会。当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少工会为之维权。 ???? 基于以上情况,人们对劳务派遣形成了两种裁然相反的观点。 ????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派遣的劳动关系的复杂混乱,劳动者虽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却在单位内没有相应的工作岗位,一旦无要派单位使用其劳动力即处于失业状态,要派单位虽实际使用劳动者却无劳动关系。如两单位在工资待遇、劳保福利、医疗待遇、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方面扯皮、推诿,劳动者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劳资矛盾将不可避免。因此,我国应对这种以规避用人单位法定用人义务的用工形式加以规范,在我国劳动法对企业用工已规定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区分不同情形的劳动用工模式下、劳务派遣没有存在的必要。另一种观点(也是现在的主要观点)认为,劳动派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很大的生存空间,应在适当限制的基础上规范其发展。笔者赞成后一种观点。尽管劳动派遣存在着许多问题,但它毕竟是市场经

文档评论(0)

ziyouziza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