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专业技能竞赛参赛管理办法.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校外专业技能竞赛参赛管理办法.doc

校外专业技能竞赛参赛管理办法 (试行) 一、竞赛类别 职业技能竞赛级别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国家级、省级、市级比赛每级分为两类:由各级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为一类竞赛,由学术团体或各级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的为二类竞赛。竞赛分级分类如下: 1.一类竞赛 (1)国家级一类竞赛指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职成司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竞赛。 (2)省级一类竞赛指江苏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竞赛。 (3)市级一类竞赛指无锡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竞赛。 2.二类竞赛 (1)国家级二类竞赛指由教育部教指委、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技能竞赛。 (2)省级二类竞赛指由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性技能竞赛。 二、参赛流程 1.各二级学院(部)提交参赛通知文件(原件)、详细的参赛方案和费用预算等材料报学院审批。 2.在竞赛活动结束后,参赛单位及时整理竞赛材料(获奖文件原件、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奖杯的数码照片、教师竞赛总结、学生比赛体会)交实训中心备案;获奖文件复印件、团体奖项证书(原件)、奖杯、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则上由相关教学单位保存。 三、竞赛组织 1.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技能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认真遴选参赛学生,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指导参赛学生,以保证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 (1)参赛选手的选拔。各二级学院建立选拔参赛选手的常效机制,建立学生兴趣小组,坚持常年活动;每年固定时间进行技能竞赛的项目,提前一年从兴趣小组中挑选集训人员;不固定时间的竞赛,得到竞赛信息后一周内从兴趣小组中挑选集训人员。 (2)指导教师的职责。各类技能竞赛项目应组成指导教师组,指导教师若干。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特点,按技能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认真研究技能竞赛培训方案,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检查培训与技能竞赛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修正培训方案,对技能竞赛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做好技能竞赛资料的存档工作。注意从低年级学生中挑选人员,做好参赛人员储备。 (3)训练安排。在竞赛项目确定一周内,做好强化训练计划,必要时进行封闭式训练。 2.实训中心负责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收集公布各类技能竞赛信息;组织技能竞赛申报项目审批,落实技能竞赛专项经费,督导参赛项目进度和质量,审核确认获奖级别,整理归档与竞赛相关的资料。 四、训练教师的工作量 训练教师的工作量纳入非授课工作量,分配办法由二级学院制定。 五、经费管理 1.学校优先资助一类竞赛项目。 2.学校每年资助各二级学院(部)一个二类竞赛项目,费用由学校和二级学院共同分担。 3.未经审批自行组织参赛的,其费用由相关二级学院(部)承担。凡竞赛参赛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费用,应在竞赛项目经费预算中详细列出。二级学院(部)需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控制经费使用。 4.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差旅费、参赛集训期间的训练耗材费。参赛期间教师的差旅费标准按照相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因竞赛需要超出标准部分,由二级学院(部)承担。 5.竞赛项目结束后,二级学院(部)将有关费用单据汇总,报送实训中心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与学院财务结算。 六、奖励办法 1.技能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2.对技能竞赛项目的奖励按照《关于专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及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对指导学生技能竞赛项目获奖的指导教师,作为职称晋升、评优树先的依据之一。 4.获奖的学生享有优先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权利。 5.获奖学生同类课程的成绩可直接定为优秀或90分以上(限2门),各类技能竞赛获奖成绩,每次可充抵院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 6.二级学院(部)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按照学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计分。

文档评论(0)

docinppt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