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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工作情况
本任务来源于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12年第三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认办科函[2012]62号)。标准名称为《进出境皮、毛、绒防疫消毒规程》,计划编号2012B383。
二、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动物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进一步加剧了动物疫病的流行与传播。皮、毛类产品作为最主要的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数量近几年增长迅猛。但是这些动物产品的来源地多属于疫源地,病畜和健畜的原料混杂在一起,在运输、贮存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很容易造成疾病的传播。如果进口的动物产品不经过有效的防疫消毒,对我国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带来巨大的在威胁,尤其是新疆周边国家动物疫病疫情频发,对进境动物产品的进行彻底的防疫消毒就显得更加重要了。
目前,国内口岸对出入境皮、毛防疫消毒都有自己的一套操作程序,但全国未建立从入境到皮、毛加工全过程统一的防疫消毒操作规范,造成各地的作法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防疫处理规范,一方面无法对各口岸的操作行为进行合理的评价,另一方由于操作过程的差异可能造成皮、毛检疫处理的不彻底,造成疫病或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给国内农牧业生产带来威胁;此外还可能由于操作的不科学、规范给操作人员的健康带来危险。
本规范的建立将对出入境的皮张、毛绒的运载工具、包装物及产品本身的预防性消毒处理操作进行规范,保证皮、毛这类动物产品从入境到加工生产全程进行规范的防疫消毒,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保障我国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
三、主要编写依据和编制过程
1.主要起草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朱建民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高动检处处长,组织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组织并完成试验工作,主持标准起草
郭 玺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兽医师,组织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
韩 露 新疆九洲熏蒸消毒有限公司,资料收集、整理,甲醛熏蒸规程建立。
赵 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标准的编写和验证。
王陆宝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兽医师,资料收集、整理,标准编写。
易海清 哈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兽医师,资料收集、整理,标准编写。
党文起 新疆九洲熏蒸消毒有限公司,标准消毒方法及程序验证。
王海珍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兽医师,参与标准制定。
李 鹏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兽医师,参与标准制定。
2. 编制过程
本标准立项后,起草小组为科学制定本标准,制定了标准编制计划、编制方法和步骤。 2012年8月-2013年5月查阅了收集、整理现有的与皮、毛类动物产品检疫处理相关的标准、法规及文件;对全国各口岸皮、毛类动物产品进出口情况进行调查,并了解各口岸在防疫处理中的实际作法,为该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对资料的分析总结和具体实验的结果,拟定了进出境皮、毛、绒防疫消毒规程及甲醛对毛绒熏蒸的操作程序,并对拟定的程序在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卡拉苏等动物皮毛进口量较大的口岸进行实地应用,应用过程中对规程不断修改完善,最终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进出境皮、毛、绒防疫消毒规程”进行定稿。同时,按照GB/T 1.1-2009标准制定的格式、内容、术语表达方式等相关内容,制定了本标准。
四、与国内外同类标准的关系
目前国内尚无进出境皮、毛防疫消毒操作规程。与本项目相近的标准有:《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16569-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8-1996)》、《检验检疫工作手册(卫生检疫分册)》(质检总局)、《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但是以上标准基本是针对国内动物产品消毒或无害化的方法进行了概述,没有对进口的皮、毛防疫消毒的操作过程进行细化,不宜口岸工作人员实际操作。《国际动物卫生法典》附则中《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此规范只简单描述了药剂用量、熏蒸处理时间进行了简要描述,未对实际操作过程进行规定,不适合一线人员的实际操作。《进出境皮、毛、绒防疫消毒规程》的附录C对甲醛熏蒸操作进行具体描述,将填补国内运用甲醛对毛、绒类动物产品熏蒸消毒标准方面的空白。
五、本标准的应用领域
规程规定了进出境皮、毛类动物产品的防疫消毒,适用于进出境皮、毛、绒及其装载容器、包装物,运输工具、场地以及有关人员的防疫消毒工作。
六、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制定。
七、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
建议将此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在全国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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