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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方圆仓储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沁阳市方圆仓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沁阳市西万镇工业区。 第四条 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取得法人资格。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公司职能:以现代化的仓储物流管理手段为依托,为区域范围内工业及商业物流企业提供集仓储、现货交易、运送配送、投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节点网络服务,增加经营收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第六条 公司运营资金来源是: 1、公司股东现金投资; 2、国内外资本市场、经济组织融通的资金; 3、公司投资收益; 4、按国家政策规定筹集和安排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公司全体股东依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其来源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九条 注册资金来源方式为公司股东的货币资金,具体构成为: 股东名称 股份比例 投资金额 投资方式 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 300万元 现金 吴成明 20% 200万元 现金 廉保良 16.8% 168万元 现金 张永中 16.6% 166万元 现金 赵小权 16.6% 166万元 现金 合计 100% 1000万元 现金 第十条 沁阳市沁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第三章 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以现代化的仓储物流管理手段为依托,为区域范围内工业及商业物流企业提供集仓储、现货交易、运送配送、投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节点网络服务,增加经营收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包括仓储服务、现货交易服务、运送配送服务、企业投资等。 1、仓储服务:对区域范围内工业及商业物流企业提供钢材、煤炭、造纸机械成品(半成品)、有色金属、家电、塑化产品、纸品、食品饮料、服装纺织、日用品等大宗商品物质的仓储服务; 2、现货交易:公司各仓储基地按照“前厅后库”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于一体的现货交易场所和集工商、税务、银行、结算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 3、运输配送:通过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为客户提供商品配送服务; 4、投资:对相关企业进行投资,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做好产权监督管理和资产收益管理(涉及专项审批权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十三条 经营方式: 1、以现代化的仓储物流管理手段为依托,为区域范围内工业及商业物流企业提供集仓储、现货交易、运送配送、投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节点网络服务,增加经营收益; 2、通过市场等手段收购不良资产,并对其处置,实现资产价值; 3、以投资和资本经营等形式,通过参股、控股和委托贷款等国家政策许可的方式,参与企业投资,实现资本增值; 4、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合,实行合作经营; 5、为筹措建设资金,公司可以授权资产对外进行担保融资; 6、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出资人职权 第十四条 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风险投资事项; 2、选举和更换董事,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6、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8、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9、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方案; 10、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11、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方案; 12、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市投资集团审议事项的方案。 第五章 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十六条 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长1人、总经理1人,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1、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公司对外借款、担保、融资、合资、合作等重大事项 3、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方案; 4、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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