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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日本战后文化行政的变迁
赵敬
? 2013-04-10 15:30:40 来源:《日本学刊》(京)2012年4期
【内容提要】二战后60多年来,日本的文化行政以“提升文化高度”和“扩大文化范围”为目标,坚持“不干涉内容”原则,历经文化行政空白期、中央政府文化行政起步期、地方自治体文化行政繁荣期、新的文化行政机制形成期和文化政策体系完善期的变迁。日本文化行政机制逐步向政府、民间企业、文艺团体职责共担、职能互补型转变,文化行政理念逐渐向重视文化与社会、经济、国民生活关系的综合性文化行政理念转变,文化行政的主导权逐步向地方自治体转移。 【关 键 词】文化行政/行政的文化化/综合性文化行政/文化立国 文化行政是指国家、政府及其他公共组织对社会文化事务的管理,是宏观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微观的文化行政运行机制(即文化行政管理方式与方法)的总和。①各国的政治体制不同,文化行政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不尽相同,且在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文化行政体制也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 日本战后文化行政发展过程中机制和理念的转变,对于中国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文化行政概述 在日本,由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体对文化事业进行不同层次的管理。文部科学省文化厅是中央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经济产业省、总务省、外务省、建设省、农林水产省等也管理着一些相关文化事业。文化厅是文化行政的主体,其他中央政府部门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对其进行配合。1947年《地方自治法》颁布后,日本由战前高度中央集权逐步向地方分权方向发展。随着行政改革的推进和地方分权化的进展,地方自治体拥有了较大的文化行政自主权。在地方自治体,由都道府县知事和市町村长执行机构——首长部局直接负责地方的文化行政工作,各都道府县和市町村的教育委员会负责一部分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根据2001年颁布的《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日本文化行政的理念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创造独创性的新文化,提高国民的文化生活,建设富有活力的社会,为世界文化发展做贡献”②。基于这种理念,日本文化行政的目标可以概括为“提升文化的高度”和“扩大文化的范围”。“提升文化的高度”,是日本中央政府文化行政的主要任务。所谓“文化的高度”,是指作为文化的精华和顶峰的艺术,既能提高文化的品质,又能带动文化全面进步,艺术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质量的主要标准,是国家和国民文化品位的最直接体现。而“扩大文化的范围”,则是指通过普及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文化,缩小地区间的文化水平差异,保证国内各地区的文化均衡发展。地方文化行政的主要任务是振兴地方文化,开发具有独特性和独立性的文化,保护地方文化的主体性和多样性。这也需要中央政府进行支持,通过中央和地方自治体的相互配合,提高国家的整体文化水平。 日本文化行政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完善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基础设施,包括文化组织、文化设施和文化信息系统;(2)奖励和支持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嘉奖和给予财政补助;(3)确保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包括保证艺术家、文艺团体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为国民提供欣赏文化艺术的场所;(4)培养艺术家,包括支持艺术家进修和表彰艺术家;(5)推进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包括促进艺术家、文艺团体的交流和举办国际性文化艺术活动等。③ 二战后的民主改革时期,日本政府对战前和战时对文化艺术的干涉和管制进行了反省,确立了“不干预内容”的原则,规定文化行政部门不得以文化指导的名义干涉文化艺术活动,只对其进行间接支持。为了从立法和方针指向上贯彻该原则,1968年设立文化厅时,规定其职责是“采取措施鼓励、推动国民的自发活动,创造各种条件使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文化,在此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弥补个人活动的局限和不足,纠正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以实现全面的文化振兴”④。2001年颁布的《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指出要尊重文化艺术活动者、文艺团体的自主性,尊重创造性,同时指出该法的主旨是促进文化艺术活动者、文艺团体的自主活动。⑤在首次公布《关于文化艺术振兴的基本方针》时也指出:“国家在振兴文化艺术方面的基本职责是鼓励、扩大作为文化艺术活动主体的国民的自发性活动,同时为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文化艺术提供各种条件。”⑥ 客观地说,政府在文化行政过程中,不干涉文化艺术的内容、只从旁推动其发展是很困难的。例如,要在有限的预算范围内支持艺术活动,就要对其水平优劣进行评判;为了表彰优秀艺术家,就要对其艺术成果进行评价;为了举办艺术节,就要对参加者进行选拔。因此,为了使不干涉内容原则能真正得以贯彻,日本文化厅设立了由专家组成第三方机构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审议和评价的机制,选拔资助对象和进行表彰时,都由文化政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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