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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刘菁 婚姻与房产 案例一:婚前以一方名义购置房产分割的问题 李先生在恋爱期间拿出自已积攒20万元作为首付款,并通过个人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套总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其女友也共同居住。女友每月拿出2000元承担部分月供,一年后分手,请问如何分割? 解答 该财产系李先生个人财产,李先生有义务偿还女友月供(女友有证据证明前提) 证据建议从工资转账或订立书面协议,尽量不要给付现金。 案例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出售后价款如何分割? 王小姐与赵先生确立恋爱关系,共同出资100万以赵先生名义购一处房产,且订立一个协议。协议内容系双方分别出资50万,属双方共同所有。后二人分手,赵先生出售后得房款140万,请问如何分割! 解答 1、共同出资协议对内是有法律约束力,但无权对抗合法第三人。 2、协议内容是值提借鉴的,如无协议则会将认为是借款而非出资。 3、司法处理的结果系售出价款扣除税费后双方平分。 总结 实际操作中以房产确认以登记为主 婚姻自登记产生权利,未登记不产生婚姻的权利义务关系。 案例四婚前接受父母资助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刘某和李某系恋人关系,刘某的父亲出资10万元,让二人购置房产。后二人决定以双方的名义买房,以李某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由其偿还,后二人婚嫁未果,房产如何分割? 解答 刘某享有1/3的份额,李某享有2/3的份额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的出资视为对自已子女的赠与,除明确指明是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的投资视为应认定为对夫妻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案例五 夫妻同时拥有两套房产时由哪一方取得价值较大的房产 李先生和王女士在结婚时共同购买了二处房产,一处价值30万,一处价值60万,双方均要求抚养女儿,10岁的女儿愿意随母亲居住,问如何分割! 王女士分得大户型房产,对李先生补偿15万元 案例六 再婚夫妻如何财产分割 许先生与秦女士于2005结婚,俩人均系再婚,其子女已分开居住。2006年许先生出资42 万购买一处房产。订立一个协议: 1、俩人婚后购买房产属许先生所有,秦女士及子女对此没有任何权利; 2、秦女士名义在银行的存款,归秦女士所有,许先生及其子女对此没有任何权利。 该协议有效吗。。。。。。。。。? 解答 1、首先,协议只确认了这房产归许先生所有; 2、这份协议并不能证明秦女士放弃继承权; 3、夫妻财产协议只能对婚前和婚后取得房产的房产权属作出约定,不能剥夺一方继承权。 案例七 继承的房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金先生自幼父母双亡,由爷爷带大。爷爷办理遗嘱公证,将财产指定金先生个人继承,并申明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005年金先生与配偶结婚,双方离婚时请问配偶有权分得财产吗? 解答: 按照金先生的爷爷所设立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来看,已将遗产指定金先生个人继承,故属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八:双方先同居后补结婚证,同居期时购买的房产归属! 1999年胡先生与江女士举行了婚礼,之后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1年俩人用共同积蓄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人为江女士名字,2003年领取了结婚证,后关系不合,二人分居,请问该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解答 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的同居关系,只有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才能将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之日起的同居关系合法化。即同居日为登记结婚日; 小贴士 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九: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以一方名义购房,产权人死亡时… 王先生和吴小姐在恋爱期买了一处房产,王先生出资20万,吴小姐出资10万,购房人和产权证均是吴小姐,并以吴小姐办理了30万的按揭,吴小姐不幸遇难生亡.吴小姐父母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房产权,并准备分割,王先生坚决反对,请问如何分割! 解答 从实际出资的角度,这处房产属俩人共有; 但双方并没有结婚,吴小姐父母可作为继承人,将王先生支付的购房款及月供返还于王先生,自行承担吴小姐对银行的债务; 前提是王先生须要有证据证明; 案例十 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在没有还清贷款前,房产能否分割! 丁、王二夫妇于2003年在小区买了一处房产,总价80万,首付20万,贷款60万,银行月供由二人共同偿还,2006年因感情不合,夫妻离异,该房产如何分割?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的一半补偿; 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通常会被认为是未被取得完全所有权的的房屋,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待还款完毕后现决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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