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近效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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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近效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近效期界定标准

1.短期使用类医疗器械:对于使用周期较短、通常在数天至一个月内使用完毕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当距离失效日期在3个月以内时,界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这类器械由于使用频率高、流转速度快,相对较长的近效期界定可能会导致库存积压风险增加。

2.长期使用类医疗器械:对于使用周期较长、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使用的医疗器械,如大型影像诊断设备中的某些关键耗材、植入类医疗器械等,当距离失效日期在1年以内时,界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考虑到这类器械的采购成本高、使用周期长,适当延长近效期的界定时间,有助于医疗机构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器械,避免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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