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2025.docVIP

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2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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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

前言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提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行水平和业主自治效能,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指导和规范我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及日常运行提供参考。

《手册》所列各文本为参考示范模板,仅作为我区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日常运行过程中的参考文本,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自行结合实际补充完善后使用。

目录

一、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二、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适用业主提出申请)

三、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四、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五、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

八、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九、关于《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十、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十一、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十二、小区业委会换届(组建)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十三、小区业委会(新建)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汇总表

十四、街道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荐人)“竞职、履职、辞职”三项承诺书

十五、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十六、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十七、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十八、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

十九、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

二十、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十一、“五不”公开承诺(适用党支部、业委会、监委会成员)

二十二、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二十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一次性委托)

二十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长期委托)

二十五、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十六、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二十七、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二十八、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十九、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三十、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样本)

三十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三十二、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十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表

三十四、业委会日常工作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

参考文本一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适用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市街道(乡、镇)路号小区,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或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业主人数为人,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已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抄送: 居(村)民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考文本二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适用业主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市街道(乡、镇)路号小区,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总建筑面积的%(或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或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业主人数为人,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的%),已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由于(建设单位名称)逾期未书面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报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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