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基本原则.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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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一、概念是指双方当事人应当以最大的诚意订立和履行合同。

STEP3STEP2STEP1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投保人的原因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状况最为了解,保险人往往根据投保人告知的保险标的之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保险费率。

保险人的原因保险合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要求保险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

01基本内容:03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02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投保人告知的内容仅限于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的一切重要事实。

01“重要事实”是指“足以影响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举例:什么是重要事实0203

比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如实告知保险人。

告知的方式:01投保人填具投保单02保险人询问,投保人回答03投保人只对投保单中的询问作出回答,对投保单以外的任何事项,只要保险人未提出询问,就无告知的义务。04

**4、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010203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b、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0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02

C、投保人过失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未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的,该条款无效。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的后果:

缺少一张现金价值表能否说明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吗?1案情:206年9月份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6份99鸿福终身保险。2008年9月份,罗某因家庭收入锐减,要求退保,向保险公司索要全部保险费7300元未果,2009年3月罗某起诉保险公司。34保险公司主张只退现金价值2723元,该案如何处理?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现金价值表,致使罗某不知现金价值到底是什么,从而误解为按现金价值退还保险金,就是退还全部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与罗某签订的保险合同为重大误解合同,应予撤销。造成合同条款撤销的过错责任在于保险公司,因此,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罗某一次性退还其所交的全部保险费73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即提出上诉。

例案分析:01某一疾病保险,投保人在填写投保书栏“被保险人五年内是否因病住院?”时,投保人回想起被保险人八年前因急性肠炎曾住过院,但未告知。后被保险人死于肠癌。02请根据两种告知义务形式,判断保险人是否给付保险金。03

案例分析:1.据2004年1月16日的《北京晚报》报道,2002年当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也会步其后尘。孝顺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在已有一份巨额保险的情况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但在购买这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也在高度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的情况下进行,所以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

按照香港的保险条例,梅艳芳去世后,保险公司以梅艳芳故意隐瞒病情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分析:此案例属于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况,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分析:2004年3月3日晚上CETV-1的《保险中国》栏目报道,2002年,宫先生为自己投保寿险,指定其妻子为受益人,几年前宫先生曾因胃癌住院做过手术,但他本人并不知晓自己患了胃癌,所以他在填写投保单时未将自己患胃癌的事实如实告知。2003年宫先生因胃癌复发死亡,其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申请,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

分析:此案例属于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案例分析:还是以上的案例,如果宫先生死于交通事故而非死于胃癌,那么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3214

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得出的推论: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无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宫先生的妻子要负“投保人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举证责任。

案例:01【案情介绍】?某因肺生病住院,经检查是肺癌,但医生和家人为了安慰他,告知他患的是肺炎,后来出院,某保险代理人找他办了一份健康保险,投保时问他患过什么病,某说肺炎。三个月后某因肺癌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是否有道理?02

2020保证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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