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26)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pdfVIP

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26)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26)终身寿险产品说明书

在本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是

指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26)终身寿险产品合同,“条款”是指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26)终身寿险产

品条款。

产品特色

现价确定增长无惧市场波动

交费期满一定年度后,现价以约2%增长至终身。

主要保单利益

1、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前(不含18周岁)身故的,我们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

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未届满,我们按下列两者的

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18周岁之后(含18周岁)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已届满,我们按下列三者

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当年度保额;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1“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

-

例计算。“所交保险费”: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已交费年

度数计算,“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到达年龄分别为18

(含)-40周岁(含)/41(含)-60周岁(含)/61周岁及以上,所对应的比例分别为160%/140%/120%。

(n-1)

2当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0%),n为身故当时的保单年度数。

2、其他权益

保单贷款: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申请贷款时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

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

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加

上其他未还款项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

保人本人外)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

除以上责任免除外,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情况,详见平安盛世金越(尊享版

-

26)终身寿险条款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3.3效力中止与恢复”、“4.2保险事故通知”、

“5.1犹豫期”、“7.4年龄错误的处理”、“脚注16医疗机构”。

效力中止与恢复

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

效力恢复。

若因保单贷款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偿还全部保单贷

款、累积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若因自动垫交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

文档评论(0)

公众号:全智保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保险条款、费率表、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产品培训等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