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全国运动会举办准则
【法规名称】
全民运动会举办准则【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1-05-16【效力属性】
已修正【正
文】
全民运动会举办准则
第1条
本准则依国民体育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为发展我国全民运动,提升国民体质,促进国民生命素质,特举办全民运动会(以下简称全民会)。全民会之举办,应依本准则规定办理,并受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之监督与考核。
第3条
全民会正式名称定为中华民国○○年全民运动会,每二年举办一次,并于亚洲运动会(以下简称亚运)、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奥运)举办年之九月至十一月间举行,其会期以五天至十天为原则。
第4条
全民会之举办单位,由台湾省各县(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与XX省XX县区及XX县区政府,依本准则规定申请并评选产生。
第5条
申请举办全民会之单位,应于拟举办前三年之一月至四月间向本会提报申办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应包括:
一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及议会之举办具结书;如有第六条第一项支援场地情形,并应提出该直辖市或县(市)政府之同意书。
二预定举办时间。
三预定举办竞赛种类及项目。
四竞赛场地、资讯网路之规划。
五新闻中心、裁判村、选手村、膳食及交通规划。
六经费筹编与财务计划。
七全民会筹备处(以下称筹备处)组织之规划。
八筹备工作预定进度。
九其他。直辖市或县(市)概况、办理大规模赛会经验,与配合举办之艺文、表演、展览及研讨会等活动规划。
前项申办案件,由本会审议核定发布之,必要时得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履勘后评选决定之;如无申办单位时,得由本会协调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或其他具举办能力之机构或民间组织办理,必要时得暂缓举办。
经本会核定之举办单位,应与本会签订举办协议书,明订举办单位之权利与义务,确保全民会如期举办。
第6条
全民会所需场地设施,以使用举办单位现有场地设施为原则,必要时得协调邻近直辖市或县(市)支援。
前项标准竞赛场地,由筹备处会同竞赛种类之全国性单项协会会勘认定。
如有争议,由运动竞赛审查委员会裁定之。
举办单位因故须更改竞赛场地或举办日期时,应事前报本会核定后办理。
第7条
举办单位应于全民会举办二年前成立全民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办理各项筹备事宜。筹委会成员应包括:
一主办单位首长。
二本会全民运动处及运动设施处处长。
三教育部体育业务单位主管。
四参加全民会之直辖市或县(市)政府首长。
五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秘书长。
六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秘书长。
七举办之竞赛种类全国各单项协会理事长。
八举办单位之代表若干人。
九其他。由举办单位视实际需要,经本会核准后聘任之。
举办单位除设筹委会外,应另设运动竞赛审查委员会及运动禁药管制委员会,分别专责处理运动竞赛及运动禁药管制事宜。
为利全民会筹备工作之进行,得由举办单位成立全民会筹备处(以下简称筹备处),并依实际需要分组办事,其工作人员由筹委会主任委员聘任之。
第8条
全民会会长由行政院院长担任;副会长由全国最高体育行政主管机关首长及举办单位首长共同担任。全民会筹委会主任委员,由举办单位首长担任。
全民会得依实际需要,聘请直辖市、县(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首长、专家学者等担任顾问或指导委员。
第9条
全民会所需经费,除由举办单位编列预算支应及申请上级政府补助外,得以下列方式筹募之:
一报名费收入。
二出售入场券及纪念品收入。
三网路、广告、广播、电视转播或摄制权利金收入。
四捐助。
五其他经筹委会核定之收入。
前项筹募方式、项目、标准及征信方式,由举办单位并申办计划书报本会核定之。
第10条
全民会举办之活动分为二类:
一第一类:非亚运、非奥运但为国际单项运动总会联合会所承认之竞赛种类及项目,或世界运
动会之竞赛种类及项目。
二第二类。其他运动竞赛种类或表演性活动。
前项第一款之竞赛种类,在国内必须有九个以上县市(含直辖市)已成立各该单项运动委员会。
第一项全民会举办之活动,由举办单位依地方特色、场地设施、经费筹措等条件,遴选规划,提请筹委会通过后,报本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矽力杰产品规格书SY5055.pdf VIP
- 道闸项目报价清单.xlsx VIP
- 贵州省预防接种技能竞赛理论考试题库资料(含答案).pdf VIP
- AASHTO-LRFD-SI-2007(4)桥梁手册第四章中文版.doc VIP
- AASHTO LRFD Bridge Design Specifications(AASHTO LRFD桥梁设计规范).docx VIP
- 迅达常用备件识别号查询手册_Ae5.pdf VIP
- 数学学科业务工作报告.pdf VIP
- 2023年春学期人教版初中物理九年级下册教学进度表.docx VIP
- 基于AASHTO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方法的应用与研究.doc VIP
- 小班科学方方和圆圆教案反思.docx VIP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