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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北师范大学前沿交叉研究院春季学期专任教师招聘(6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依据民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

A.弟弟

B.养子

C.祖父

D.叔父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按照民法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逐一分析各人物与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的关系:-弟弟属于兄弟姐妹范畴,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养子属于子女的范畴,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祖父属于祖父母范畴,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叔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继承人。综上,答案指向的人物为养子。

2、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A.效能和效用

B.效益和效力

C.时效和实效

D.效率和效果

【答案】:D

【解析】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需要从两个关键维度来衡量,即效率和效果。效率主要关注的是资源的利用情况,也就是在完成管理工作时,如何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强调的是过程中的速度和资源的节省程度。而效果则侧重于目标的达成程度,即管理活动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关注的是最终的成果和效益。效能通常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的作用,效用是指消费者通过消费商品所获得的满足程度,这两者不符合管理工作有效性评价的两个关键方面;效益主要是指经济效益,效力更多指的是事物所产生的有利作用,同样不能全面涵盖管理工作有效性评价的两个维度;时效强调在一定时间内所起的作用,实效侧重于实际的效果,这两个概念也不是评价管理工作有效性最核心的两个方面。所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要从效率和效果两个方面来评价。

3、小天极具音乐天赋,在其9岁时,父亲的好友肖某赠予小天一把价值2万元的名贵小提琴。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小天的行为能力和该受赠行为的效力进行判断,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小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赠与行为须经小天父母追认才能有效

C.受赠行为无效,因与小天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行为因纯获利而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小天的行为能力和受赠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天9岁,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因此小天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而受赠名贵小提琴这一行为,对小天来说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受赠行为就是有效的。综上所述,小天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受赠小提琴的行为因纯获利而有效。

4、我国的本源性权力是()宪法,该宪法的相关权力只能由()享有。

A.制定;国家

B.修改;国家

C.制定;人民

D.修改;人民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的本源性权力相关知识。本源性权力指的是最初的、根源性的权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制定权是一种根源性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宪法的制定权只能由人民享有。宪法制定是从无到有产生宪法的过程,人民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方式来制定宪法,以确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性问题。而宪法的修改是在宪法已经存在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和完善,它是基于宪法制定权派生出来的权力,并非本源性权力。国家是一个政治实体,它是在宪法确定的框架下运行的,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通过宪法的授予,所以国家不具有宪法的本源性权力。因此,我国的本源性权力是制定宪法,只能由人民享有。

5、张某潜入陈某家中行窃,在看到陈某的癌症诊断书后,随即心生悔念放弃行窃并迅速离开。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未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聚焦于判断张某的行为在刑法范畴内的性质。解题关键在于理解不同犯罪阶段形态的定义,并结合张某的具体行为过程来分析。首先明确犯罪预备的特征,它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在本题中,张某已经潜入陈家开始行窃,并非处于准备阶段,已超出犯罪预备的范畴,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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