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第四讲.pdfVIP

中级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第四讲.pdf

  1.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2.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3.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

法规与政策

主讲:于晓辉

第三节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规与政策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一)预防犯罪的教育

县以上政府应当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部门人

员组成),根据需要设置专门学校。

教育内容责任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社会主义核学校(配备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

心价值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鼓励聘请社工,

法治观念、会同学校制定教育计划并实施,工作纳入学校考核指标);

预防犯罪司法行政部门;

教育村(居)委会;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

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二)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行为界定干预措施

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

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父母监护人及时制止并管教;

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公安、村居委会制止并督促

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父母管教;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学校给予处分、教育管理

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六种措施,第31条);

教等活动;家校合作

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

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

信息等;以及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

长的不良行为。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三)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行为界定

指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

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

寻衅滋事行为;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三)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矫治措施(公安机关)

(1)予以训诫;

(2)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责令具结悔过;

(4)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

(5)责令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不得实施特定行为、接触特定人员

或者进入特定场所;

(6)责令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7)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8)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由社会组织、有关机构在适当场所对未成

年人进行教育、监督和管束;

(9)其他适当的矫治教育措施。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具体矫治:

1.公安机关矫治教育

根据需要邀请学校、村居委会以及社工机构等社会

组织参与,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不得妨碍阻挠或放

任不管。

知识点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矫治★

2.专门学校教育

需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

(1)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

的,提出申请

文档评论(0)

αβγ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