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食品生产中涉及的回收、召回等概念及其处理原则介绍
在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多种返回上一段
的现象,包括:回料、返工、调货、撤回、召回等几种。根据《食品
安全法》、《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参考GB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实施指南,食品伙伴网
对以上几种返回上一阶段的概念和处理应遵循的原则进行了整理,供
参考。
1.相关概念
GB14881-2013标准实施指南中提出了回料、返工等操作的基本
概念。
1.1回料
即工艺回料,指工艺原因造成的重回生产线或重回上一生产阶段
的现象。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头、料尾重回生产线,半成品、
各种原因停机造成的停留原料重新加工等。
1.2返工
即不合格品返工,指生产结束后将未出厂的不合格产品重回生产
线,包括包装出现错误需要重新包装、在出厂检验或生产线监控中发
现水分等指标不合格但可经过重返整段生产线或部分工段通过工艺纠
正缺陷,使产品成为合格品。
1.3调货
即不同销售区域或经销商调换货品,指合格产品出厂到达某一经
销商仓库后,因销售不畅、脱销、发货错误等原因,生产企业将特定
产品从某一经销商处取回改发至另一经销商处。
1.4撤回
即出现非食品安全问题返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面向消费
者的合格的终产品出厂后,因物流或者经销商贮存不当等原因而出现
包装破损、水分超标、颜色差异等质量缺陷,或者在产品出厂后才发
现标签不合格而需要改贴等情况后,由企业主动从经销商处撤回产品
并进行评估后进行相应处理;二是指不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原辅料
生产企业,出厂的产品出现质量缺陷、下游产品调整等原因而由生产
者主动撤回或按使用者要求撤回产品,经生产企业评估后采取纠正质
量缺陷、改作他途或者无害化等相应处理。
1.5召回
即食品召回。是指《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有证据证明出现食品
安全问题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的国家强制食品退市的行为。
退市食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
或已经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该类食品无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均应尽快从市场上回收,对回收食品应采取无害化处理、销
毁等措施处理;二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问
题或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风险的食品,如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对于该类退市食品,应该在评估后采取补救
措施。
针对上述内容整理总结如表1所示:
表1易混淆的返回前阶段情况
2.召回/撤回/退货食品处理原则
2.1不得进行再生产或销售的召回/撤回/退货食品
回收食品不得进行再生产或销售。
(1)回收食品的界定
原质检总局《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
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回收食品包括:
①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②由食品生产企业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③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
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④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
及半成品。
(2)回收食品处理方式
《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
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无
论是否超过保质期)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
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回收食品
登记销毁制度。记录应当包括回收食品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
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
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销毁食品时应当有2人以上在场
并签字。
2.2可以采取补救措施处理后再次销售的召回/撤回/退货食品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
品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
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
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