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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怎样防备法律风险汇报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任何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将戴着法律面具出现。法律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法律环境下,当人们的作为或不作为与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相偏离时,行为主体就存在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而承担不利后果的也许性,或由于未能充足利使用方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承担不利后果的也许性,这些也许性就是法律风险。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体目前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惩罚法律风险和单方权益丧失四个方面。刑事惩罚、行政惩罚法律风险比较轻易理解,是指由于企业行为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而受到来自公权力机构的惩罚。民事法律风险则重要是由于违约或侵权而引起,不利后果是承担民事责任。单方权益丧失是指由于法律风险主体单方的原因所导致的权益丧失。在此类法律风险中,没有任何一方会向法律内险主体主张惩罚或主张权利,不利后果完全由其自行导致并承担。例如:由于管理上的漏洞而导致某些合法权益无法主张。
目录一、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备(一)单位犯罪(二)经典案例评析二、企业行政法律风险防备(一)行政惩罚法(二)企业行政法律风险救济措施的审查原则三、最大的企业法律风险来自于企业法律意识的淡薄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最高法律风险,企业家认为离得远,其实常常发生。有关国企高管犯罪的状况总结起来大体存在两种:一种是为了企业和个人利益,积极积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另一种陷入刑事风险则是被动的、无意的。诸多时候,企业高管们虽然能坚决杜绝第一种状况的发生,不过由于他们认识上的偏差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忽视了也许给自己引起牢狱之灾,或者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的法律风险。目前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重要关注的是诸如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法律风险,对刑事的法律风险往往疏于防备。一、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备
(一)、单位犯罪1.单位犯罪的概念(1)、以单位名义实行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刑法》第30条:企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行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企业、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置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置的企业、企业、事业单位实行犯罪活动,或者企业、企业、事业单位设置后,以实行犯罪为重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盗用单位名义实行犯罪,违法所得由实行犯罪的个人私分的,按自然人犯罪惩罚。2.单位犯罪的惩罚:《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惩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规定。全国人大4月24日立法解释,企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行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筹划、直接实行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的认定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的认定作出了规定。(1)、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行的犯罪中起决定、同意、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2)、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详细实行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3)、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行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适宜作为直接负责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对应的刑罚,主管人员与直接负责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负责人员在实行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主、从犯。但详细案件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惩罚。
案例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单位:江苏龙山亲和农牧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吴英颂,企业董事长。被告人宦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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