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4004-1993 省、地、县地图图式(正式版).docxVIP

C-H-T 4004-1993 省、地、县地图图式(正式版).docx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CH/T4004—93

省、地、县地图图式

Cartographicsymbolsformapsofprovince,prefectureandcounty

1993—04-05发布

1993-10-05实施

国家测绘局发布

9

目次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一般规定 (1)

3居民地 (4)

4交通网 (6)

5境界 (14)

6陆地水系 (16)

7海洋要素 (22)

8地貌 (24)

9植被 (28)

10独立地物和公共设施 (30)

11注记 (34)

附录A说明注记简注表(补充件) (44)

附录B符号配合示例(补充件) (45)

IS|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

省、地、县地图图式

Cartographicsymbolsformaps

ofprovince,prefectureandcounty

CH/T4004—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图式规定了省、地、县三级行政区普通地图上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颜色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编制省、地、县三级行政区的普通地图。

在使用本图式时,也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特征及用图需要增补符号。

2一般规定

2.1符号的尺寸

2.1.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1.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线状符号一端的

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的宽度(街道是指空白部分的宽度)。符号上需特别标注的

尺寸,则用点线引出。

2.1.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的夹角,没有指明的,描绘以本图式为准。一般情况下,

线划粗为0.1mm(水涯线为0.15mm),点的直径为0.15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为0.3mm,非垂

直交叉的线段夹角为45°或60°。

2.2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

2.2.1简单几何图形符号(圆形、矩形、三角形等)在其几何图形的中心。

2.2.2宽底符号(蒙古包、庙宇、纪念碑等)在其底线中心。

2.2.3几何图形组合的符号(气象站、油井、教堂等)在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2.2.4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2.2.5不依比例尺描绘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溶斗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国家测绘局1993-04-05批准

1993-10-05实施

CH/T4004-93

2

2.2.6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

2.3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2.3.1独立地物符号除简要说明中规定按真方向表示者外,均垂直南图廓线描绘。

2.3.2符号按一定行列配置的称整列式,如经济林、草地、芦苇地等。符号不按一定行列配置的称散列式,

如竹林、灌木林等。散列式一般按图式表示的疏密程度配置符号。面积较大时,散列式和整列式符号的间

隔均可放大。

2.4其它规定和说明

2.4.1图式中各种符号的尺寸是按省、地、县地图常用比例尺(如省级图常用1:25万~1:100万;地级图常用1:15万~1:25万;县级图常用1:5万~1:10万等)和常用幅面(单全开、双全开)以及地图内容要素为中等密度情况下规定的。如果省、地、县地图的比例尺和幅面过大或过小,内容要素过密或过稀,

其符号和注记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大或缩小。

2.4.2为使地图内容各要素清晰易读,各符号的间隔,除允许符号交叉和结合表示者外,一般不应小于

0.2mm。

2.4.3当地物要素密集,图上各要素表示的位置发生矛盾时,其避让关系的处理原则一般是:自然要素与人工地物要素矛盾时,移动人工地物要素;主要要素与次要要素矛盾时,移动次要要素;独立地物要素与其

它要素矛盾时,视其重要性和图面具体情况移动独立地物或其它要素。

2.4.4图式符号分省、地、县三栏排列,共有的符号配置在三栏的中间,非共有的符号除了排列位置变更外,中间加隔离线以强调该符号仅属省级地图、地级地图或县级地图。如果因比例尺关系或特殊需要,某些

只在县级地图上需要表示的符号,也可在地级地图或省级地图上表示。

2.5符号的印刷颜色

省、地、县地图上符号

文档评论(0)

天使之恋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