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VIP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1. 1、本文档共5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SLICS

SL

P××

备案号:×××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010

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用地设计标准

DesignStandardforConstructionalLand

ofWaterResourcesandHydropowerProject

(征求意见稿)

(仅供征求意见,请勿引用)

2010-XX-XX发布

2011-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号)和建设

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

(【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要求,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

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9章4节51条,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水库枢纽用地标准

——堤防用地标准

——灌溉渠道及排水沟道用地标准

——水闸用地标准

——泵站用地标准

——管理范围

——用地指标调整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解释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

··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目次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6

第三章水库枢纽用地标准 7

第四章堤防用地标准 8

第五章灌溉渠道及排水沟道用地标准 11

第六章水闸用地标准 16

第七章泵站用地标准 17

第八章管理范围 18

第九章用地指标调整 20

条文说明 22

第一章总则

1.0.1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科学管

理,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核定

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

1.0.3本标准所指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十二类。

1.0.4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工程建设区,不包

括水库淹没区。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5本标准中用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

1.0.6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集约用地。如需预留发

展用地,可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实际需要,经论证后确定。

1.0.7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2.0.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环境、资源、资金等技术经济条件,本着科学、合理和

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2.0.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重视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应尽可能避免占用

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0.3在建设方案比选中,应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的合理性,严格土地权属的转用。在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建筑物的

规划布局应充分利用实际地形地貌,尽量布置紧凑,节约土地。

2.0.4对集中的取土场和弃土(渣)场等用地,如仍能恢复使用的,应列为临时用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恢复利用;不能或难

以复垦的土地,可列为永久用地。

2.0.5改建、扩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

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面积。

2.0.6应尽量利用永久用地范围布设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设施等。2.0.7各类建筑物的管理用地以及生产生活区的用地,应尽量采用

下限指标,以节约土地。

第三章水库枢纽用地标准

3.0.1水库枢纽大坝坝型主要包括土石坝、重力坝和拱坝等,其工程建筑物用地指标由大坝和非独立的溢洪道、输水道、电站厂房等各

类建筑物用地组成。

3.0.2大坝按坝高分为60m以下、60~150m、150m以上三级,枢纽建筑物用地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98****23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