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经济学》课件第6章 企业并购行为.pptVIP

《产业经济学》课件第6章 企业并购行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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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与汇源并购案——品牌是民族的还是世界的 1.案情 2008年9月3日,汇源果汁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将以每股报价12.2港元,合计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股本中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汇源果汁持股近66%股份的三大股东已对此交易作出不可撤回的承诺。 各界反应 公众反对:网上调查50% 企业反对:准备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禁止. 可口可乐:舆论公关 汇源:平静面对——正常商业行为——养猪理论 最后结局:国家商务部禁止并购 2 饮料行业发展背景 从1979年相继进入中国开始,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便一直在碳酸饮料方面,牢牢地占据了绝对优势。统计资料显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57.6%和21.3%,二者之和接近80%。 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市场份额60%。 饮料行业市场格局 2005年至今,在碳酸饮料市场增长放缓之时,通过自主发展(美汁源)和收购汇源,可口可乐已在非碳酸占据有利位置。 2007中国果蔬饮料市场统一、可乐、汇源的份额分别为18.7%,15.0%,13.9%。 在低浓度果汁市场(25%),可口可乐则凭借美汁源处于领先地位,而“百分百果汁”及“中浓度果蔬汁”(26-99%)这两个细分领域,根据AC尼尔森报告,截至2007年底,汇源分别占据了42.6%和39.6%。其对手是,凭借2002年推出的“鲜橙多”迅速崛起的统一。 3 两大公司背景 3.1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是中国最著名的国际品牌之一,在中国软饮料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系列产品在中国市场上是最受欢迎的软饮料。目前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市场有超过50种不同饮料。 可口可乐积极推进本地化进程,目前所有中国可口可乐装瓶厂使用的浓缩液均在上海制造,98%的原材料在中国当地采购,每年费用达8亿美元。 可口可乐系统自1979年重返中国至今已在中国投资达12亿美元。到2005年,在中国内地已建有29家装瓶公司及35家厂房。目前中国每年人均饮用可口可乐公司产品数量为20瓶 (每瓶8盎司或237毫升)。目前可口可乐中国系统员工已超过30,000人,99%的员工为中国本地员工。 课后作业:可口可乐的成功之路 3.2 汇源果汁 汇源果汁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主营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 汇源集团一直奉行“营养大众、惠及三农”的企业使命. 在全国各地创建了20多家现代化工厂,链结了100多个、300多万亩名特优水果、无公害水果、A级绿色水果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果园;建立了遍布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水果产业化化经营体系。 典型的家族企业,朱新礼的女儿、胞兄、胞弟等都在汇源出任要职。 4 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审查因素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考虑如下因素: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5 商务部禁止“汇可恋” 商务部禁止理由 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 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问题:商务部的禁止理由成立吗? 是否有损产业安全? 是否会导致垄断? 并购和滥用如何区分? 何为潜在竞争? 保护竞争还是保护竞争者? 并购伤害社会福利吗? 建议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章 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2010年横向并购指南》 唐要家:《反垄断经济学:理论与政策》第6章 尚明:《企业并购反垄断控制》 尚明:《中国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相关法律制度研究》 本章小结 企业并购有横向、纵向和混合并购三种类型,其中横向并购最可能产生限制竞争效应。 横向并购具有效率效应(规模经济和管理协同),也有竞争伤害效应(合谋效应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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