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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内容 PAGE 2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法定内容 20xx年 \o 煤矿安全网 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 \o 煤矿安全网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那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究竟有哪些方面?以下汇总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仅供学习参考。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总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1)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履职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2)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6、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7、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8、确保资金投入的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 (3)生产经营单位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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