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绪论.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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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site here Your site here Your site here 中 国 法 制 史 课程性质:必修课;专业核心课 理论课时:44 教材: 《中国法制史》(第三版)张晋藩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第三版 成绩评定:闭卷考试 总评成绩=课堂讨论30%+卷面成绩70% 课程简介 中国法制史 1 2 3 4 绪 论 如何学习法制史课程? 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中国法律制度演变的过程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研究对象和内容 1.中国古代的法律现象 研究中国法律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学科。 2.学科地位 法律史——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制史 参考书目: 1、史料类: 古律:如《唐律疏议》,中华书局。 历代的刑法志:如《汉书·刑法志》。 2、法制史专著: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 [日]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美]布迪,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 3、网络资源 / / 学习中国法制史,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中国法制史是一门交叉学科。 2.以近代西方法律体系为手段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进行分析。 3.法学基础学科,以制度设置的原因、过程、内容、特点、影响为主要学习点。 4.法制史课程中的文言文。 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立法主体 指导原则 法律的主要内容 司法与行政的关系 基本特点 立法主体 君主制法,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指导原则 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 法律的主要内容 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法典中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 在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同时,也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的相关规定。 司法与行政的关系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管辖范围的司法官员。 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中国法律制度演变的过程 中国法早期发展阶段 成文法及“法治”阶段 法律儒家化阶段 法典与案例结合阶段 近代法律 中国法早期发展阶段(夏、商、西周) 法律制度特点 中国法律发展的源头起自于夏朝,与中国文明的起源同步。商朝、西周确立起以“亲亲”、“尊尊”为主要原则的宗法制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与中国文明发源的特点密切相关。 LOGO 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战国、秦) 法律制度特点 随着中国文明的继续发展,社会经济的逐渐发达,在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制度的巨变,法律制度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成文法及法典的编纂,是这一时期法制的主要特点,尤其是这一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指导思想的发展充分准备了理论依据。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在中国确立了战国法家提出的君主专制制度,并实施了法家提出的“法治”方针。 法律儒家化阶段 (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 秦朝的速亡为儒家思想与君主专制制度相互结合提供了一条途径。从汉朝开始,一直延伸到三国两晋南北朝,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法律儒家化。隋唐时期,伴随着《唐律疏议》的制定与颁布,彻底完成了儒家的礼教与法家的“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就此形成。 法典与案例结合阶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明、清两代王朝的法律制度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典型代表。 近代法律(清末、中华民国) 清末,西方社会制度冲击东方文明,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开始解体。传统法律制度在清末变法修律后也宣告消亡,中国开始步入法律近代化的新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法律的发展是以吸收、融合西方法律制度体系为主要内容,到中华民国南京政府制定、颁布“六法”为止,法律近代化的工作告一段落。 中国古代法的历史脉络 夏商西周:礼、刑。 春秋战国:公布成文法和“变法”。 秦至清:律、令、例等。 清末:修律。 民国以后:现代法律体系。 “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 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 法律以刑法为主体。 司法从属于行政(或司法行政合一)。 Thank you… * * * * * * Your site here Your site here Your site here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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