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检疫学——植物检疫法规.pptxVIP

  1. 1、本文档共1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二章 植物检疫法规 掌握植物检疫法规的基本原则与核心内容,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植物检疫的主要内容,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了解重要的国际性法规,包括IPPC、SPS、植物检疫双边协定、ISPMs。复习思考题法规:法律规范,国家或权威组织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组成:假定、处理、制裁 假定--所要求或所应禁止的行为 处理--具体内容,细则、条例 制裁--违反后的法律后果植物检疫法规:为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林、牧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对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境和国内地区间调运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进行检疫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性法规、国家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一、国际性法规与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区域性植保组织以及国家间的双边协定、协议等。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New Revised Text approved by the FAO Conference at its 29th Session - November 1997)desiring to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application of harmonize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and the elaboration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to that effect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目的:为促进国家间贸易发展,保护各成员国动植物健康、减少因动植物检疫对贸易的消极影响。14条款及3个附件二、中国的植物检疫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其他法规及其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10月30日,7届人大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主席杨尚昆签署第5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部法律。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以动植物检疫为主题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口岸动植物检疫工作走上了更加健全的法制轨道。共8章50条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第98号国务院令,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对原《植物检疫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共24条 是开展国内植检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在国内全面实施植物检疫及森林植物检疫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植物检疫体系与职能1.我国的植物检疫体系:口岸检疫、国内农业检疫、林业检疫2.植物检疫法规的立法和管理由农业部负责3.口岸的进出境植物检疫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国内的植物检疫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分别负责。技术依托单位三、植物检疫措施的国际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ments, ISPMs) 共17个标准,具体内容见P36~47 比较重要的有: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建立非疫产地和非疫生产点的要求、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风险分析(PRA)、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概念与应用 常见的植物检疫术语见附录5几个重要的概念pest: 任何对植物、植物产品造成损害的植物、动物、病原物的小种、株系或生物型。Quarantine Pest: 对某一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在该地区尚未存在或虽存在但分布未广,并由官方控制的有害生物。Regulated Non- Quarantine Pest: 一种存在于种植材料上,并将对其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害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因而对于进口国来说是被限定的有害生物。(第16个标准)疫区(Quarantine area):由官方划定的发现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存在与为害,并正由官方采取措施控制中的地区。非疫区(Pest free area):指一个由科学证据证实没有发生某种有害生物,且这种情况由官方维持的地区。 (第4个标准)非疫产地(Pes

文档评论(0)

职教魏老师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专注于研究生产单招、专升本试卷,可定制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05017062000015
认证主体莲池区远卓互联网技术工作室
IP属地北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130606MA0G1JGM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