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秘书职业礼仪(2018) 对外工作交往 :对外工作交往 - 教学资料:无锡仲裁委员会书记员工作守则.docVIP

司法秘书职业礼仪(2018) 对外工作交往 :对外工作交往 - 教学资料:无锡仲裁委员会书记员工作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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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司法秘书工作交往礼仪 任务十一 书记员工作交往礼仪 知识点 外部工作交往 无锡仲裁委员会书记员工作守则 【文书性质】【文书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仲裁委员会【案件类型】 【发布日期】 2014年08月04日【裁判人员】 【代理律师】 【当 事 人】 【国 别】 【主 题】 【案件摘要】 【全文】          一、受理案件 1.根据《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本会受理条件。仲裁协议或仲裁主体有疑问的,应向部长汇报解决。 2.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法律文书,并将按收费标准预收的仲裁费交至财务人员。申请人提出减免、缓交仲裁费的,应请示领导。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 3.申请人预交仲裁费后应立即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法律文书。 4.申请人变更仲裁请求或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按上述规定操作,其中向当事人发送的仲裁法律文书可不包括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 5.书记员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存在仲裁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由其他工作人员担任书记员。 二、开庭前的准备 1.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书的,应按仲裁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将答辩书送达申请人。 2. 根据仲裁规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迅速及时提出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人员的方案(至少2个),经部长核准后报领导批准。仲裁庭组成后应及时告知 仲裁员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书面组庭通知。在提出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人员的方案时,要综合考虑案情、仲裁员专长等各方面的因素,不应存在回避情形,选择仲裁员 循私舞弊。 3.书记员应要求仲裁员在开庭前来阅卷,属合议庭的一般应让仲裁员在开庭前合议一次,合议的内容应包括对案情的分析及庭审活动的安排。 4.开庭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当事人,第一次开庭的通知应提前5日发送。在开庭前一天应向仲裁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电话方式再次通知。 若在开庭前仲裁员或当事人提出延期开庭,书记员应立即向仲裁庭汇报,在做出决定后及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 5.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标明提供方及提供时间,证据是复印件的,应核对原件,并在证据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 6.书记员应仔细阅卷,熟悉案情,理清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争议焦点、双方的态度,以做到心中有数。 三、庭审活动 1.开庭前应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是否相符,并要求其填写《出庭签到表》。当事人、代理人为个人的应核对其身份证,为单位的应出示营业执照,代理人应有委托书。 2.第一次开庭应要求仲裁员签署“仲裁员声明”,给双方当事人书面仲裁庭纪律,并郑重宣读仲裁庭纪律。 3.在庭审过程中,必经的程序应严格把握,仲裁庭忽略时应及时提醒。必经的程序包括庭审调查、辩论和征询最后意见。庭审调查时应对每一份证据进行质证。 4.庭审笔录须记入开庭审理案件的全过程。笔录应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全面,涂改之处应有书记员签章。 (1)记录时应首先注意听清仲裁员的提问,合议庭应以首席仲裁员为主,其次应听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发言。 (2)记录的内容以记原话为原则,对于重复的话不必记入,对于罗嗦的话可记其主要意思,若没听请,可要求仲裁员或当事人重复;也可先空着,待庭后核实后填入。 (3)笔录中的问答人应标明姓或名,也可采用“?”、“×”形式,但有两个以上仲裁员提问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回答时,应在“?”或“×”前加上问答人之姓或名以示区别。 (4) 庭审调查时,应记清双方当事人对主要事实的陈述;质证时,应记清证据的名称、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及证明力的态度。对庭审中宣读仲裁申请书、答辩书、证 人证言或出示证据的,记录时可简要记明“见仲裁申请书”、“见×××证言”、“见×××房地产所有权证”等;对于当庭作证的,证人作证完毕,应让其阅读笔 录并签章。 (5)庭审辩论时,应着重记清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论的主要论点与论据(包括事实与法律两方面)。在当庭调解时应记录双方的态度及调解结果。 (6)对于当事人或代理人在阅读笔录时提出的疑问,是笔误的可在原处修改,并由书记员签章;是要求更正或补充意见的,则应在最后注明,并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章。 (7)笔录应让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仲裁员及书记员签名并署日期。当事人或代理人拒绝签章的,书记员应当记明情况。 5.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拒不到庭或擅自退庭等情况,应记录在案。 四、庭后工作 1.合议笔录须记清仲裁员对争议事实及适用法律的意见。记录时要充分听清仲裁员的意见,意见一致的可按首席仲裁员的归纳记录;意见分歧大的,则应充分记录每位仲裁员的意见。合议笔录应让仲裁员签名并署日期。 2.对于当事人在庭后提供的证据,应向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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