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2
沈阳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复习题
概 述
2009年5月1日 GB/T22485-2008
一、
世界第一个出租方式:1896年
世界第一个出租汽车:1907年(美国)
1991.12.24 在上海全国第一家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1979.5.4 沈阳第一家(沈阳市出租汽车公司成立)
1991年—600台 1995年—13000台 2000年—16000台 2009年—17300台 从业5万余人
1995年 沈阳市成立出租办公室
出租汽车定义:充分满足乘客意愿而被雇用的营业汽车
二、 出租车行业职业道德
1、出租汽车驾驶员
是出租汽车行业的主体人员,也是出租汽车社会服务功能的直接体现者,其服务工作的优劣与
自身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职业道德是实现优质服务的根本保证。
2、什么叫职业
职业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从事的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3、职业道德
是指从事职业的人们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所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
4、遵章守法、安全行车
① 遵章守法:是指要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及行业规章,恪守交通职业纪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
② 安全行车:是指确保把乘客安全地送到目的地及自身和车辆安全。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是指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
6、道德
不具备强制力,依靠自觉性,调节社会生活中的各种行为。
法律
具备强制力,仅调节法律关系规定的行为。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
※是驾驶员对所从事的岗位的热爱和职业的成就感,在爱岗敬业精神指导下,才能体现优质服务。
10、恪尽职守
每位驾驶员充分认识自己的工作是对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做到恪尽职守。
三、
1、职业道德的主体是成年人
2、职业道德的内容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职业道德的形式生动活拨便于遵守
4、改善知识结构,掌握服务技巧,提高服务水平。
一视同仁,是指驾驶员在接待各种乘客时应持正确态度,不分贵贱。
四、钻研技术、规范操作
1、练就“平稳、轻快、安全、舒适”的过硬驾驶本领
2、重视实践、勇于实践
出租车驾驶员要善于总结提高,要想掌握过硬的驾驶本领就必须勤于实践。
五、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1、见义勇为:
是指对于损害人民群主利益的行为能够挺身而出,敢于伸张正义,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2、弘扬正气:
是指具有正义感和社会感和社会责任感,勇于承担风险、责任,满腔热情地关心帮助他人,不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
要勇于发现问题,敢于斗争,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教育。
六、
1、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
就是从业人员在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自我锻炼及自我改造中所形成的职业道德品质以及
达到职业道德境界。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一、《省道条》所称道路运输
包括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车辆维修和运输服务。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维修和运输服务。
二、
1、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的主要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应当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引导道路运输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礼貌待人。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持有国家或者省规定的统一标志和执法证件。
三、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出租汽车客运固定线路经营或者客车待租拒载、强行并客;处1000元—3000元罚款,扣3分。
2、取得道路运输证,不按照规定携带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200元的罚款。
3、擅自终止客运线路以及欺行霸市,干扰他人合法经营的,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3000元的罚款。
4、中途无故更换车辆、甩客、绕行揽客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送的,处1000元—3000元的罚款。
5、未经检验或监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处1000元—5000元罚款。
6、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车辆、设备、工具被暂扣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暂扣车辆、设备、工具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
一、
2003.5.28第二次修正
客运车辆驾驶员须具备两年以上驾龄,熟悉客运知识。客运车辆进入机场、火车站、风景区、宾馆等公共场所接送乘客,应在指定部位停放,按序营运。
道路客运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岗位培训
出租汽车应在指定位置安装经检验合格的计价器,并按规定使用、检修。
二、罚 则
1、故意绕行索取高价的罚1000元—2000元
2、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的罚1000元—2000元
3、不按规定设置营运标志的罚500元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