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pdf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27 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27 种常见“劳动争议”处理对策 1.关于职工未缴纳风险抵押金、股金等而被开除、辞退、安 排下岗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 根据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劳部发 [1995]346 号),劳动部办公厅、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对 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 应否制止的请示 的复函》 (劳办发 [1995]150 号) ,以及劳动 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性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 [1994]322 号)的有关规定, 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应注意 以下几方面: (1)用人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等,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建立 劳动关系时收取抵押金,不交者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交了 的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又解除劳动关系时,抵押金不予退还 ; 二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抵押金,不交者予以开除、辞 退或安排下岗等。因这两种情况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2)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非法收费的名目包括:集资 款、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在建立劳动关 系之后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如果职工对建立劳动关系时用 人单位的非法收费提出争议并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 上述劳部发 [1995]346 号,劳办发 [1994]322 号文件规定,要 求企业将非法收取的费用退还职工,并指出其收费行为是违 反 《劳动法》关于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符合法律等项原则的规定。 (3) 因用人单位强制在职职工缴纳风险抵押金、 股金而发生劳 动争议,并申诉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劳 办发 [1995]150 号和劳办发 [1994]322 号文件规定,要求企业 撤消其强制行为,废止其强制性内部规定和措施,按照自愿 原则依法调整收取风险抵押金和职工入股的内部规定和措 施。 (4)对于有别于上述风险押抵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应具体分 析、区别对待。例如:出租汽车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将运营 车交职工使用,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车辆抵押金。饭店为职工 制做若干套工作服,有的质量还比较高级,向职工收取一定 的服装抵押金。 对这一类的风险抵押情况应依据公平、 合理、 对等、合乎实际的原则来处理,不应机械地适用上述文件规 定。 2.关于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又犯严重错误被开除的争议应如 何处理 ?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 国发 [1982]59 号 )第 14 条规定,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待 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 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 ;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 因此,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犯有错误,企业应待其察看期满 以后,再对其作出处理。然而,如果职工在察看期间犯有严 重错误,甚至触犯了刑律,企业将其开除,职工不服发生争 议并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 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是否可以开除问题的复函》 ( 劳办发 [1994]75 号 ) 的规定,只要职工所犯错误 符合《企业职工奖 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犯职工暂行规定》给予开除、 除名和辞退处理规定的,企业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进行调解或裁决。 3.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给予除 名的争议应如何处理 ? 处理这种争议的依据是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 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 的复函》 (劳办发 [1995]179 号 )的规定。按照该规定,用人单 位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

文档评论(0)

lh2468lh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