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 安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件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pptVIP

中国人民公 安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件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ppt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一节 行政与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的概念 ⒈行政的含义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行使公共权力,运用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管理、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机关意志的活动。 ⒉行政的特征 行政具有国家意志性 行政具有执行性。 行政具有法定性。 行政具有强制性。 ⒊行政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作不同的分类: 根据行政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积极行政和消极行政。 根据行政的任务不同,可以分为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 根据行政活动主体实施行政活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组织行政、人事行政、司法行政、民政行政、公安行政、科技行政、教育行政、军事行政、经济行政等。 根据行政活动所采用的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权力行政和非权力行政。 根据行政活动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行政、自治行政和委托行政。 二、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⒈行政法的概念 在学说上,我国行政法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行政法的概念作了不同的界定。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界定行政法的概念。 根据行政权界定行政法的概念。 根据行政法的内容界定行政法的概念。 我们认为,行政法作为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调整在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⒉行政法的特征 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征: 行政法缺乏统一完整的行政法典。 行政法规范及其存在的形式特别多。 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行政法的内容广泛、技术性较强。 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具有较强的变动性。 行政实体规范与行政程序规范共存于一个行政法规范中。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行政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 有代表性的行政法的分类 第三节 行政法律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规范调整或约束的因行政权行使而形成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授权组织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这样理解: 1、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权力行使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3、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权力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权力客体(行政相对人)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 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行政法律关系纠纷处理方式和程序上的特殊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行政主体权利处分的有限性。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的当事人。 种类: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所谓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方,依法主张其法定利益以及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行政法律关系的义务,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为了满足对方的某种利益上的需要,依法履行一定的行为或不履行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概念: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及精神财富。 物:物包括物质利益,指可以用一定的货币或一定数量的实物来表现的一种物质实体。 精神财富:主要是指一定形式的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 行为:行政法律关系客体中的行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根据其权利义务而进行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行政法律事实 概念: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分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法律行为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依据 法律事实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概念: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在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变化,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ormitio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