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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培训讲座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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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培训讲座课件

责任追究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蒋铁铀,宝源丰公司工厂厂长,工厂生产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没有有效的安全防护制度措施,未开展安全检查;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未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2.周绍岩,宝源丰公司工厂动力部主任,工厂生产车间电气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未按规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责任追究 (二)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1.贾玉山,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董事长,企业唯一出资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追求企业和自身经济利益而忽视员工生命安全。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为节省自身投资而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厂房保温材料;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依法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进行过安全检查;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采取措施保持车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未对员工开展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工作和组织员工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责任追究 2.张玉申,宝源丰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兼任工厂厂长。作为总经理,严重渎职。未履行《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职责;未组织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按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未对员工组织实施基本的应急避险常识教育和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3.姚改政,中共党员,宝源丰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生产工厂以外的消防、安全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未协助公司负责人建立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公司安全管理混乱。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该起火灾刑事处理19人,党纪政纪处理23人。 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浙江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2、浙江温岭大东鞋厂“1·14”重大火灾事故 2014年8月2日7时37分许,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发生铝粉尘引发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3、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2014年11月16日19时许,山东省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约5000平方米。 4、山东寿光龙源食品有限公司 “11·16”重大火灾事故 2014年12月15日零时20分许,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皇冠KTV发生重大火灾,共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尚在统计之中。 5、河南新乡皇冠KTV “12·15”重大火灾事故 三、单位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义务 消防法 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十六条规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七项消防安全职责(详见法条)。 第十七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一)消防法规定 单位责任 四川省消防条例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职职工至少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 (一)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涉及消防安全的从业人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操作人员。 (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五)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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