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最美教师).pptVIP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最美教师).ppt

  1. 1、本文档共4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解 读 吉林省教育学院 薛中国 教授 内容提要: 一、2008年《规范》的特点 二、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三、2008《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2008年《规范》的特点 2008年《规范》集以往三部师德规范之成果,其特点表现为: 第一,强化了三个结合:自律与他律的结合、理 想与现实的结合、倡导性要求与禁止性要求的结合。 第二、条目结构更加合理 、概括性更强,各个 条目的内容结构更加完整,条理性更强。 第三,时代性、专业性更强 1、 “教书育人”作为条目出现,并明确了“教书育人”目标和内容: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了教师 “育人”的责任。 同时提出了“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样的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质是树立什么样的学生观的问题 2、新规范新增了 “终身学习”这一条目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在谈到这一点时指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也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教师做人和师德素质的内在要求很高。因此,教师不能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 “师者”,还需是“终身学习”的“学者”。规范的修订对教师职业本身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3、最引人注目的是增加了“保护学生安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这些体现时代要求的内容。 二、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一)从 《规范》的基本内容看: 1、《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优秀师德传统: 《规范》的内容体现了教师职业特定的责任与爱, “责 任”与“爱”仍是不变的关键词 教育部师范司副司长宋永刚指出:“无论怎样修订,师 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简单概括就是“责任”与“爱”。教师 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 爱,也要对每一个学生充满爱心。” 2、《规范》 增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要求的新内容, 体现了时代要求 如“教书育人” “终身学习”作为条目首次出现在规 范的条目中 “保护学生安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 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 的唯一标准”,等内容都是首次列入师德规范。 (二)从《规范》的作用来看: 指导、规范、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教师 与家长的相互关系 (三)从《规范》与教育法律、法规的关系来看: 《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道德要求,具有倡导性、广泛性、针对性、现实性、示范性。 《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的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而提出的。 《规范》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致性,是以职业规范的形式将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条文具体化 例证一: 《教师法》 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例证二: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 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 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 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 关心爱护全体同学,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例证三: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文档评论(0)

celkhn021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