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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间法的概念 2、国内载运权 3、航空器的分类和国籍 4、简述领空主权原则 5、简述航空运输的损害赔偿问题 6、关于国际航空安全的公约 7、外层空间法的条约体系 8、外层空间法的原则 9、外层空间法规定的责任制度 10、外层空间法规定的援救制度 一、多项选择题 1、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的领空主权包括 A 在空中设立“禁区” B 制定本国的航空法律和规章 C 保留国内“载运权” D 保留国内“载运权”,但缔约国可以提出转让此种权利 2、外层空间法是 A 由国际条约作为其渊源的法律 B 现代国际法的一个分支 C 航空法的一个新分支 D 以国际习惯为其主要的表现形式 3、甲国登记发射的空间飞船在降落时偏离轨道落入乙国境内,飞船上载有三名宇航员,被乙国军队检测发现。甲乙两国都是1968年《营救协定》的缔约国。对此事件乙国应采取下列哪些行动? A 对宇航员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B 立即将宇航员送还甲国 C 立即将此事通知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D 立即将此事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二、判断题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把航空器分为“民用”和“国 家”两类,这一分类决定于其所有权。 2、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的界限已经确定。 3、外层空间是地面国享有一定主权的空域。 4、航空器在两个国家登记则可任选一个登记国为其国 籍国 5、《东京公约》规定非法劫持航空器可作为引渡罪行,但是不得解释为同意给予引渡的义务。 6、同领海一样,在领空上外国飞行器可行使“无害通 过权” * (四)刑事管辖权的确立 1、航空器登记国。 2、航空器及嫌犯降落地国。 3、航空器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如果没有主要营业地则为永久居住国。 4、犯罪地国。 5、被指称的犯罪分子所在地国。 (五)惩治规则:或起诉或引渡 (六)机长的权利 六、我国民用航空法律制度 我国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6年3月1日施行。共16章214条。 卓长仁等劫机犯的审判案 1983年5月5日,从沈阳机场运载105名乘客飞往上海的中国民航296号班机,自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后,被机上乘客卓长仁等6名持枪歹徒采用暴力和威胁方式劫持。 飞机飞入韩国领空,被拦截后,迫降在春川军用机场。中国提出引渡劫机嫌疑犯,被拒绝。 韩国汉城地方检察院以《航空安全法》《移民管制法》和《武器及爆炸物品管制法》对6名疑犯提起诉讼。 判处卓长仁、姜洪军有期徒刑6年,其他分别判处4年和2年。 洛克比空难 1988年12月21日,美国泛美航空公司的103航班在飞行途中在苏格兰洛克比上空爆炸,机上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并造成地面若干人员伤亡。 1991年苏格兰指控两名利比亚人将炸弹置于飞机上,致使飞机坠毁,与此同时美英两国发表声明要求利比亚交出被指控犯罪的人,并赔偿损失。 92年月,安理会通过决议,敦促利比亚政府对美英声明作出全面反映以便消除国际恐怖主义。 利比亚政府认为应该按照蒙特利尔公约解决该问题,拒绝引渡两名嫌疑犯,因为它们之间没有引渡条约。92年3月3日利比亚向国际法院对美国提起诉讼。92年4月法院判决。 1999年利比亚交出两名嫌疑犯。 第三节 外层空间法 一、外层空间法概说 二、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 三、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 四、外层空间活动新的法律问题 五、中国与外层空间法 第三节 外层空间法 一、外层空间法概说 二、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 三、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 四、外层空间活动新的法律问题 五、中国与外层空间法 一、外层空间法概说 (一)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 人类的共同财产。 外层空间不属于国家领土主权范围,不受任何国家的管辖; 应对各国开放,各国均可自由探索和利用,但不能成为任何国家、国际组织之间转让、交换、买卖的对象; 对外层空间的利用应为全人类而进行; 禁止将外层空间运用军事和战争目的。 (二)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 1、1957年——1976年:外层空间立法顺利发展时期,通过了宣言和一系列公约,外层空间法形成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 1)1963《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 2)1966《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活动所应遵循原则的条约》《外空条约》 3)1967《营救宇航员、送回宇航员和归还射入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援救协定》 4)1971《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赔偿责任公约》 《责任公约》 5)1974年《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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