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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项目-部应急管理制度
重庆神华万州电厂新建工程 现场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万州项目部 2013年3月 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我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成 员:名单职务 分管工作 联系电话 组 长:朱小鹏(项目经理) 负责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调 副组长:龙国刚(副经理) 负责事故现场指挥、组建事故调查小组 朱国华(安全部部长) 负责事故现场处理、调查 成 员:李 楠(安全科长) 负责协助交警处理现场,事故现场保卫 韩伟东(项目部党委书记) 负责家属联系、安置、解释、善后工作 宋福超(工程部部长) 负责应急救援车辆、驾驶员调配 协调其它车辆班次,保证正常运行 姜顺利(项目工会主席) 负责后勤保障 陈小红(财务科长) 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准备 周 帅(技术员) 负责医院救护、伤员安置工作 马玉壮(物质科长) 负责协调保险公司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韩伟东兼任,副主任由姜顺利兼任,成员:陈小红、余新民、周帅。 二、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完善应急救援条件; 2、组织事故应急救援车辆和应急救援人员,并经常对应急救援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经常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危机处置能力; 3、落实、准备救援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4、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指令各应急人员、车辆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组织人员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现场、疏散群众; 5、组建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应急救援管理 1、技安科负责每月按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和危机处置能力。 2、技安科负责监管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必须按规定执行。负责应急救援车辆的技术安全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技安科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制止或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立即予以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的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已经发现的事故征兆、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抢救伤员和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7、事故发生后,任何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不得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不得逃匿,不得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不得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8、如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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