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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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PDF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 2018-04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18/7/11 - 2018/7/12 2018/7/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8 年6 月15 日 的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7 年年度 (二)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88,173,272 股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008,817,327.2 元。 三、相关日期 现金红利发放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日 A股 2018/7/11 - 2018/7/12 2018/7/12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 计入股东账户。 (二)自行发放对象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三)扣税说明 1. 对于持有公司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规定,个 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上市 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上市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 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应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 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对于持有公司A 股股份的 QFII 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于 2009 年 1 月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47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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