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责制中探寻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路径.docVIP

从问责制中探寻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路径.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从问责制中探寻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路径

从问责制中探寻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路径   摘 要: 随着公民社会的逐步形成、“多中心治理”的不断发展,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治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公益腐败、变相分红、内部管理混乱、运营效率低等。因此,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在梳理问责制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分析非营利组织现存的发展问题,并试图在问责制的框架下提出非营利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方法。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问责机制;路径方法   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慈善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对其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高要求,其任何不合理或违规违法行为都极容易被放大,成为聚焦问题。当非营利组织对社会产生的作用越来越大,而暴露的问题又越来越多时,问责就成为人们的首要考量因素,必须要有相应的责任机制来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一、问责的概念界定与分类   (一)问责的概念界定   问责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问责能被看作是一个关系问题――对他人负责并由他人问责,或者被看作是一个身份问题――对理想、使命和自己的责任意识负责”。 Sinclair把问责界定为“通过给出行为的原因,‘人们被要求解释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Kovach认为,“问责是指一个程序,通过这个程序,个人或组织对他们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   我国学者邓国胜认为问责是指个人或组织对其使用的资源的流向及其效用的交待。于常有指出,非营利组织问责是指非营利组织就其组织行动通过公开的途径向问责主体进行说明、解释和辩护,理清行动结果应由谁负责和责任的归属,并据此接受奖惩,以达成提升非营利组织的绩效与价值的目的。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的问责一方面要向相关的问责主体负责,另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内在的使命和价值追求负责,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利益相关者解释自己的行为,接受奖惩,从而更好地完善自我。   (二)问责的分类   从主体上看,问责主要分为行政问责和社会问责。在非营利组织中,行政问责是一个封闭式过程,是指行政部门作为问责主体进行问责。在问责制的发展进程中,为了提高非营利组织的效率及响应公民参与的需求,它们开始向公众提供某些信息,提倡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走向社会问责。世界银行将社会问责定义为:一种依靠公民参与来加强行政问责的问责途径,它通过普通的市民或公民社会组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来推进行政问责。因此,社会问责强调的是公民参与,尤其是公民参与的有效性。   二、问责机制中现存的困境与问题   近年来,接连出现的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仁爱基金”等事件,都表明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日益暴露出问题。公民意识的增强、网络的日益发展也为非营利组织的问责提供了前提和保障。立足于问责制的层面,非营利组织出现的困境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明确完善的问责法律   法律环境对于问责制有着重大影响,健全的法律法规环境是非营利组织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首先,非营利组织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很多法律真空,在政府评估、第三方评估、财务制度等方面都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其次,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主要在设立程序、管理权限方面对非营利组织作了一些规定,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对非营利组织的权利、义务、地位和作用规定都不够明确。最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权威性。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是行政法规,没有一部全国人大制订的法律对非营利组织进行规范,这种状况导致立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不足。   (二)问责制度流于形式   2010年中国红会的“天价采购”表明了非营利组织的资金和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问责机制流于形式,公众难以了解资金的来去路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专业的评估、惩罚机制缺乏等原因都使问责制难以真正实现。1999年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非营利组织中,只有10.9%的组织每年年终会由会计作年度报告和内部审计。”这种状况很容易造成财务管理不透明,进而导致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危机。非营利组织应该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等方面向公众作出充分的说明,对公众采取积极的沟通措施,接受他们有效的监督,不要等公众发现疑问了再来作解释。另外,应明确规定并执行问责的具体内容、程序、反馈,为公众提供可查询的信息,并定期向社会提交相关报告,而不能仅仅流于表面。   (三)后续的惩罚措施不清晰   非营利组织在媒体和大众的监督下,曝光出了很多公益腐败事件,如贪污挪用组织的公共财产、过度消费、滥发工资等,但是腐败之后的惩罚措施却没有跟进。非营利组织人员内在的道德感、使命感使其自身对组织负责,但是仅仅依靠这种软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强制的惩罚措施是必要的。另外,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吸引了更多的社会捐赠,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对其进行问责。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决定了它要承担大量

文档评论(0)

fangsheke6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