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九 人寿保险.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保险学第九 人寿保险

学习要点及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读者理解并掌握人寿保险的含义、特征,熟悉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理解并准确把握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变额人寿保险、万能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险种的特点及运用。 第一节 人寿保险概述 一、人寿保险概念 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约定的保险费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 二、人寿保险特征 (一)保险期限较长 (二)使用均衡费率 (三)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问题 (四)人寿保险兼有储蓄和投资性 三、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 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通常包括三大险别: 第一,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死亡保险; 第二,以生存为保险事故的生存保险; 第三,既可以生存又可以死亡为保险事故的生死混合保险,即两全保险。 (一)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主要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二)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被保险人要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三)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也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第二节 人寿保险的类别 一、生存寿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生存保险的保费可以趸缴,也可以分期缴付。保险金的给付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期给付。因此生存保险有两种形态:单纯的生存保险和年金保险。 二、死亡寿险 (一)定期死亡寿险 (二)终身死亡寿险 示例:李先生,30周岁,投保10万基本保额的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7300元,即可得到以下保险利益: 三、两全寿险 两全寿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均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四、变额寿险 变额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额随其保费分离账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终身寿险, 变额寿险有分红型和不分红型两种。由于其利差益扣除投资管理费用后,用于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所以分红型的变额寿险其红利来源为死差益和费差益两部分。 五、万能寿险 万能寿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1.死亡给付模式的可选择性 2.保费交纳方式的灵活性 3.现金价值的特殊性 六、特种寿险 (一)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生存保险的特殊形态,是指被保险人在生存期间每年给付一定金额的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的目的在于保障自身死亡后家庭经济生活的安全,年金保险的目的则是防备自身老年时经济生活的不安定。 (二)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的缴费期较短,保险金额有一定的限制,且不用经过体格检查。简易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略高于普通人寿保险的保险费。 (四)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设有保证收益账户、发展账户和基金账户等多个账户。每个账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 【自测题】 1.人寿保险特征有哪些? 2.人寿保险的基本形态? 3.变额人寿保险的形式? 4.万能寿险具有哪些特点? 5.年金保险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6.投资连结保险有哪些特点和功能? 【案例】 1.丁某于2008年以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夫妻双方于2009年离婚。此后,丁某继续交付保费。2011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试问丁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2.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试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3.2008年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2010年5月1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试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 * * 第九章 人寿保险 身故给付保险金额 死亡责任 生存责任 疾病观察期180天 其他 1、减额交清 2、可转换 3、自动垫交保费 特别权益 保险责任 5/10/15/20趸、年交 缴费期间/交费方式 5/10/15/20满期不超70岁 保险期间 年龄16-65周岁 投保年龄 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 保费豁免

文档评论(0)

fangsheke6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