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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经济法利益配置功能研究

和谐社会构建中经济法利益配置功能研究   倡导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理念,而要践行公平正义,必须改革利益分配机制,实现社会利益均衡。要实现利益分配均衡,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和体系,健全利益分配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基于此,本文提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要发挥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   我国社会阶层利益矛盾的根源和表现   我国各阶层利益矛盾的根源就在于不同利益群体在实现自身利益时所采用的实现方式的不合理性,这种结果会导致不平衡的社会利益格局以及造成大量的社会矛盾,甚至是社会分化的恶性循环。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战争和经济危机),就是基于社会的不和谐,解决不和谐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正是经济法的使命所在。我国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主要体现在:   (一)贫富两极分化   我国贫富两极分化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在与国际标准的对比中,自1978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不断递增,2005年增至0.47,说明我国社会存在两极分化的隐患。其次,地区贫富差距加大,东部地区经济年均增速高出西部2.3%。一直以来,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福建都被认为是人均收入最高的五个省份,而人均收入低的省份则集中在宁夏、青海等省,这种区域收入差距的加大加速了贫富的两极分化,越来越多的人们被迫成为弱势群体,造成社会动荡的潜在威胁。   (二)城乡收入差距增大   2006年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万亿国内金融资产中80% 被城市居民拥有,尽管我国政府针对农民的补贴、赋税政策一直在完善与改进,但是仍然出现了农民收入与贫富差距同时增加的现象。这种“相对变穷”不仅会引起农民阶层的负面情绪,甚至造成许多经济、政治问题,危及社会的稳定和快速发展。   (三)不健全的社会保障系统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安全阀”,显然,我国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上存在着一些问题。而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公共投入较少,社会再分配偏向强势阶层,弱势群体无法得到生存条件上的基本保障,??旦产生利益心理失衡,就会威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团结。   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   经济法作为“第三法域”的出现,不仅强调保护市场中个体利益的实现和满足,而且还要重视社会公共利益。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同时要克服“市场失灵”的状况,这就要通过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总体来说,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利益分配、利益维护和利益保障。   (一)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   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一方面是通过实现对于市场资源的分配来干预市场;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分配政治资格(与市场相关)来实现对于政府的干预。   1.重塑与完善企业制度。在企业的内部环境中,企业法通过各种公司制度对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如所有者、经营者、监督者之间的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从而为企业进行外部竞争构建稳固支撑的内部环境;在外部环境中,企业法在企业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如社会、国家、债权人之间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制度,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2.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理性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但是,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了理性人准则的失灵。为了从实质上解决不同主体间形成利益的合理分配格局,经济法赋予某些人以“特权”,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这种表面上的“不公平”恰恰成为了“最优组合”,并从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3.“看得见的手”—利益再分配。经济法的利益再分配就是通过国家和社会制度来调整、矫正、恢复利益在各市场主体间的公平合理分配,促进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   (二)经济法的利益维护功能   经济法的利益维护功能构成了经济法利益配置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衔接了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以及后续的利益保障功能。   1.维护消费者权益。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营者一方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针对经济法主体的具体性,采取倾斜性配置方式,通过规定经营者更多的义务,来维护消费者在整个利益格局中的公平与权力。   2.维护市场竞争利益。针对“市场失灵”的情况,经济法从市场竞争的秩序、合理的格局、正确的运行机制出发,来维护人们在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市场竞争中,极易出现经营者利用竞争优势造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法通过排除、举出不正当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来维护市场活动中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维护产品质量关系中的利益。一直以来,产品作为市场经济的“水源”,受到经济法方方面面的规范与监督。经济法始终关注于消费者利益的合理配置与维护上,因此,消费者作为产品的使用者,对于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的规范就是从根源上保证了“消费者主权”,也就体现了经济法的利益维护功能。   4.维护广告法律关系中的利益。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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