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研究
关于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研究 摘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难的问题制约着诉讼程序效能的充分发挥。由于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影响证人工作学习或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异地诉讼,异地作证,证人所需费用不可忽视。因而,为鼓励证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要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制度。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人;经济补偿;证人出庭 一、产生“作证费”的原因 证人证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7种法定证据之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而向司法机关承办案件的有关人员陈述案件情况的人,而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和物证等间接证据相比,证人证言所反映的案件事实比较全面、可靠性强。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往往不愿出庭作证,“作证难”现象越来越普遍。比如2002年发生在西安的“枪下留人案”(该案的主要争点在于主人公董伟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但因在现场围观的几十人中没人愿意站出来作证,该案只能以董伟被执行枪决而草草收场。)[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若在明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而不出庭作证的话,那么许多本来可以澄清的案件到最后都会因证据不足而收尾。由此可见,案件的事实需要证人证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据此,有观点认为,证人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因此,证人出庭作证应该是无偿的,然而此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从利益权衡的角度来分析,证人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出庭,是对某一方当事人的主张提供支持作用的诉讼帮助人。证人履行作证义务,当然应该享有一定的经济补偿请求权,这是权利义务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们在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权衡上,偏重于对集体利益的保护,而忽视或淡化了个体利益。在证人作证问题上的反映,则是在立法上缺少证人经济补偿制度,使证??作证具有很大程度的公益性质。 二、我国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历史上涉及证人经济补偿问题的法律规定很少。直到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中才提到证人经济补偿问题。该《办法》第二条规定,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证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但这个规定只属于法院内部的工作制度,不具有普遍约束力[3]。在此项《办法》制定之后,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为了司法实践活动的需要也积极制定关于证人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第112条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证人要求补偿的,由法院审查决定,并计入必要的其他诉讼费用,由申请证人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先予支付,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予以判定。”这两项规定实质上是将民事证人经济补偿的责任归于诉讼的败诉方。 在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各项意见、办法的推动下,我国加快了关于证人经济补偿问题立法的进程。2002年7月24日,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七十五条规定:“证人、鉴定人因出庭作证或者接受询问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鉴定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但是,无论是地方法院还是高院对于证人出庭经济补偿的规定都只适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领域,刑事诉讼中证人的经济补偿问题并没有得以规定。同时,关于证人经济补偿问题并没有细化解释。可见,法律对证人权利保护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与完整性。尤其是对于证人因出庭作证所花费的费用由谁来补偿,补偿范围的界定等问题则没有规定。 三、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制度的办法 (一)确定证人出庭费用的归属 依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七十五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证人与行政证人的出庭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规定证人因作证产生的经济费用由谁来承担。刑事证人参与刑事诉讼,目的是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探寻事实真相而非为自己的利益。证人在提供证言时,其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均应受到保护。证人不是具体案件中的受害人,证人的利益不应因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受到损害[4]。因此,刑事诉讼法应明确规定证人因作证而支付的费用由司法机关给予补偿。但是,由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给付补偿费用,其主要的弊端在于:法院处于诉讼的末端,迟延太甚。比如一些路途远、经济困难的证人,若不先向他们支付作证费的话,这些证人从可能就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职业选择与生涯发展(同名27124).doc VIP
- FIDIC合同条件下竣工结算审计.pdf VIP
- 长期健康团体医疗保险产品介绍.ppt VIP
- 2025-2026秋学生国旗下演讲稿(20周):第十一周让诚信的光与友善点亮童年——爱身边每个人--养成教育.docx
- (高清版)B/T 42594-2023 承压设备介质危害分类导则.pdf VIP
- 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docx VIP
- 点 江西省临川第一中学2024—2025学年上学期期中考试八年级数学试卷(原卷版).docx VIP
- 文物建筑勘查设计取费标准(2020版)(试行).pdf VIP
- 2024年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及答案.docx VIP
- 原子物理学全本课件(褚圣麟,第一至第十章全部课件).pptx VIP
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
文档评论(0)